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份刑事裁定書。由於懷疑兒媳虐待孫子,四川廣漢的公公(鄧某全)婆婆(範某芳)用滅鼠藥在兒媳的面碗中下毒,導致兒媳死亡。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鄧某全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範某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圖據東方IC
犯案公婆購買滅鼠藥投入兒媳碗中
2015年,鄧某全、範某芳之子鄧某偉與被害人莊某結婚。在鄧某全、範某芳與兒媳莊某共同生活期間,雙方常因家庭生活瑣事發生爭執打鬥,後鄧某全、範某芳又因莊某患有癲癇病,認為莊某癲癇病發作時常毆打其孫子,二人遂共謀毒死莊某。
2018年7月中旬的一天中午,範某芳在廚房將麵條煮好後,鄧某全將事先購買好的滅鼠藥倒入裝有麵條的碗中。後鄧某全又將麵條端至二樓寢室給莊某食用。
2018年7月18日,被害人莊某因身體多處出血到廣漢市衛生院治療,後病情嚴重轉入廣漢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因症狀緩解,於21日出院。7月26日晚,被害人莊某在家中身亡。經鑑定,莊某死亡原因符合急性大隆(毒鼠藥的成分)中毒死亡。同月30日,被告人鄧某全、範某芳在家中被民警抓獲歸案。
判決犯故意殺人罪 二人不服提出上訴
原判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鄧、範二人採取投毒方式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莊某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
遂作出判決:鄧某全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範某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賠償喪葬費3萬元,沒收作案工具摺疊刀。
鄧、範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
鄧某全方提出,案發當日他們看見莊某又在掐孫子脖子致其無法呼吸,激憤之下才商量用鼠藥將莊某毒死,屬激情殺人。本案是因被害人莊某患病產生家庭矛盾糾紛所引發的,案發具有特殊性,且主觀惡性和社會危險性較小。而且鄧某全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遂請法院根據被告人家庭實際情況,從輕處罰。
同時,範某芳方面也提出,她給莊某下老鼠藥的犯罪動機是為了保護其孫子,在共同犯罪中屬從犯,案發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坦白,原判量刑過重,也請求對其從輕處罰。
終審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維持原判
↑圖據中國裁判文書網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鄧某全、範某芳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莊某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在故意殺人共同犯罪中,鄧某全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範某芳起次要作用,系從犯。範某芳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範某芳患有待分類的精神障礙,對其2018年7月份的一天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關於鄧某全方提出的系「看見莊某又在掐孫子脖子致無法呼吸,激憤之下才將其毒死,屬激情殺人」 的辯解,無相關證據證實,且該辯解與範某芳對案發當日作案經過的供述相矛盾。且鄧、範二人在偵查階段均供認,共同生活期間因家庭瑣事與被害人莊某常發生爭執、打鬥,雙方矛盾激化後,對被害人極為不滿並萌生了毒死被害人的想法。
法院認為,二被告對殺人動機、案發前購買鼠藥等相關情況的供述,能相互吻合,因此其辯稱屬激情殺人的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不能成立。
法院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原二審法院對鄧、範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態度,綜合評判所處刑罰適當。
因此,終審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鄧、範二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紅星新聞記者 胡挺 章玲 實習生 譚元鍇
編輯 於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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