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則消息熱度比較大:湖南一農民工帶孩子做親子鑑定,結果一雙兒女均非親生。
農民工李某與妻子婚後孕有一女一子,李某經常外地打工養家,對妻子一直都很疼愛和信任,並未懷疑孩子的身份。其妻子愛打牌、愛打扮、交際廣,家人對妻子的這些行為不滿,故而懷疑4歲兒子給親生。李某為打消家人疑慮雖帶兒子去做DNA檢測,顯示兒子並非李某親生,這個結果讓李某很難接受。但接下來帶7歲女兒檢測的結果更讓李某趨於崩潰,原來女兒也非李某親生。鑑定中心的工作人員也感到很詫異,自司法鑑定中心實行親子鑑定以來,發現孩子非親生的事情並不少見,但像李某這樣兩個都非親生的還是第一次碰到。
我們仿佛看到了一幅畫面: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為了家庭,為了妻子、為了孩子,背井離鄉,沒日沒夜的勞作,也許扛水泥、或許搬磚。掙的辛苦錢寄給家裡的妻兒老小,含辛茹苦把孩子養大,結果到頭來孩子卻都不是親生的。請問還有什麼比這更殘酷、更諷刺、更打擊、更讓人崩潰的嗎?這種只有在小說和電視劇中才可能有的情節,卻真真切切地發生在李某的身上。
分析其原因:
有的人歸於社會因素,認為社會的壓力造成李某外出打工,與妻子聚少離多,造成妻子獨守空房、忍不住寂寞而感情轉移。有的人則歸於感情因素,說兩人本無感情基礎,卻強行走在一起,這樣的婚姻不能長久。也有人歸於李某對妻子的呵護和關心不夠,又無限信任妻子才造成這種事情的發生。誠然這幾方面的原因都對李某妻子婚內出軌有所影響和推動,但只能看作是側面因素。配偶一方外出打工,夫妻常年兩地分居的大有人在,難道全都會背叛出軌?說無感情基礎的照樣站不住腳,多年前的老式婚姻大部分都是父母所定,哪來的感情基礎,不照樣夫妻相守、互不背叛、相濡以沫、攜手到老嗎?
如果說第一個孩子是和自己自由戀愛的心儀之人,禁不住衝動而造成的後果,還可以值得原諒,那第二胎呢?所以歸根究底還是李某妻子自身的個人因素。你不喜歡不愛你丈夫、或者嫌棄你丈夫無能、窮,或者和你丈夫的家人無法共處,想擺脫這種心靈上的折磨。那你大可以選擇離婚,這樣雙方互不相欠、互不幹涉,豈不更好的解脫?但是像這樣花招你丈夫的錢,佔著你丈夫的源,還讓你丈夫養著兩個你和別人的孩子,你這小算盤兒打的可真精細啊!原本老實本分的人更應該需要你這個做妻子的去尊重和愛護,可逆恰恰相反,這是你對自己的極度不負責任和反噬。杜鵑會把自己生的蛋偷偷放在別的鳥窩兒裡代為孵化已經夠卑鄙了,你倒好,把和別人生的蛋放在自己窩兒裡讓你老公孵化養大,這境界真的連杜鵑都不得不佩服你。
李某在這段婚姻中有錯嗎?答案是「似乎沒有」,他拼命掙錢養家,為了給妻子和孩子好的生活。因為生活所迫,可能他給家人的陪伴不夠,但這不是妻子出軌的原因。當雙方領了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的那刻開始就要承擔責任,「保持忠誠」這四個字只是其中最基礎的一點。法律並沒有規定夫妻雙方結婚後就必須要從一而終,也知道兩個人攜手一生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所以婚姻制度裡不僅有結婚、還有離婚。如果有一天你不愛了可以選擇離婚,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但請不要去傷害。
結語:無論你的婚姻是父母包辦、利益交易還是自由戀愛,只要走在一起那就是幾世的緣分,請不要傷害這個和你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但願意和你共同承擔生活中的歡樂和苦難,也是唯一能夠陪伴你一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