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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廈門兩地發布一批人事消息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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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福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楊建國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經研究決定:
楊建國同志任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翔同志任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陳學農同志任福州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胡金海同志任福州市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福州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胡玉柳同志任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福州市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蘇江川同志任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免去熊玉平同志的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飛同志的福州新區管理委員會規劃發展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盧堅輝同志的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何國明同志的福州市水路運輸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副處級)、福州市船舶檢驗所所長職務。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廈門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12月11日廈門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王小蘭(女)、王綺(女)、柯雅玲(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任命葉炳坤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六庭庭長職務。
三、任命張嶸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免去其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四、任命張水波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庭長。
五、任命葉青(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
六、任命鄭光輝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七、任命王欣欣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六庭副庭長職務。
八、任命李雋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九、免去郭福全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職務。
十、免去陳朝陽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廈門市商務局
關於王藝輝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機關各處室:
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王藝輝同志任廈門市商務局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廈門市商務局發展規劃處三級調研員職級。
廈門市商務局
2020年11月24日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中共福建省
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
關於陸則新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福州藥品稽查辦公室:
報經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同意,經研究決定:
陸則新同志任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福州藥品稽查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任職時間自2020年10月12日起算。原任職務自然解除。
中共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
2020年10月16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來源:福州市政府官網、廈門日報、廈門市商務局網站、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
編輯:島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