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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導稱,8月15日,一男子因微信被封號影響做生意,多次申訴無果後從騰訊用戶接待中心墜亡,引發關注。經公安機關調查確認,墜樓者屬於自殺。
27日,騰訊針對此事兩次回應稱,墜樓者帳號系被舉報色情騷擾後被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騰訊公司員工未與墜樓者有過交流接觸,且事發大廈僅有一樓為騰訊用戶接待中心租用,網絡上關於「從騰訊公司墜亡」的說法不屬實。
回應中還提到,封號為72小時短期封號,8月15日到期後用戶即可自助解封,該信息在登錄頁面已對用戶有明確提示告知。
隨後,墜亡男子哥哥接受澎湃新聞採訪稱:「我弟弟知不知道封號時間這回事,我不清楚,但是我弟肯定不知道封號理由,他只知道是違規,但是到底違什麼規,什麼原因不知道。(騰訊)和我們說的是他們有人工客服,不光咱們沒找到,我相信很多網友也(沒找到)」。
他表示,找騰訊的人工客服確實很難,就是騰訊人工客服不作為。「哪怕是有個人工客服給他回一句,說人家聊天舉報你騷擾她了,才封你的號。你這樣給他回一句,他也不會去找你了是不是,確實沒人給他回復啊。」
因微信被封號申訴無果,跳樓自殺
據澎湃新聞報導,8月12日,唐某輝的微信號被封,導致生意受到影響。唐某輝哥哥唐仁稱,他曾向家人透露,微信帳號被封讓他不開心。此後,唐某輝「一直在申訴,想找騰訊要個說法。他一直在找人工服務,但一直是機器自動回復,搞得他特別的煩躁。」
隨後在8月15日,唐某輝前往騰訊總部為封號一事討要說法,總部保安接待了唐某輝,有工作人員給了他騰訊用戶接待中心的名片,隨後唐某輝來到了騰訊用戶接待中心所在的嘉達大樓,最終悲劇發生,唐某輝從11樓墜下身亡。
唐仁稱,唐某輝在墜樓前錄製了一段視頻,講述了選擇自殺的原因:自己的微信被封,向騰訊申訴、尋找客服無果。唐仁拒絕向媒體提供視頻,但稱其已向警方上交所有視頻、圖片等證據,目前正等待警方的答覆。
但唐仁透露了部分內容:「視頻裡我弟明確說了,因為騰訊封號,人工客服不作為,搞得他特彆氣憤,因此才想不開的。我弟在視頻裡說,他想找騰訊客服問個明白,但是一直都是機器人自動回復,申訴了幾十次,一直都沒人工服務。我弟太傻了,騰訊封號只會告訴你涉及違規、但不告訴你原因。」
「他確實從小到大都很順利,沒受過什麼挫折,可能就心理承受能力比較差。」唐仁說,「他自己比較有主見,在家裡有什麼自己決定的事情,說幹就幹。」唐仁解釋道,弟弟是做糧油食品的小生意,因為大部分長期客戶都需要通過微信轉帳,微信不能使用給他帶來麻煩。他判斷,唐某輝心裡認定微信號被封影響了他的生意誠信。「他就做不了生意,極不便利。」
家屬此前接受賠償15萬,承諾不再追究
據澎湃新聞報導,唐仁介紹,唐某輝墜樓後,警方、當地街道和騰訊與家屬進行過溝通調解。據南方日報,唐仁表示,因為當時並沒有證據顯示弟弟身亡與微信帳號被封明確有關,在經過4次調解後,8月21日,唐先生家人籤下承諾書,獲得15萬元人道主義賠償,家屬不再追究。
然而,在籤署承諾書後,唐仁才從警方取回的弟弟手機中發現弟弟生前錄的視頻,並認為騰訊應該擔負一定的責任。「我沒說他們騰訊封號是對是錯,他們說我弟涉嫌色情騷擾,封號是他們的正常程序,我沒話可說。」唐仁稱,「但是他們的人工客服不作為,形同虛設,是這個事。我知道騰訊不負刑事責任,他不是不負責任,他是不負刑事責任,但他間接地導致了我弟弟的死亡。
唐仁向澎湃新聞記者解釋稱,8月21日的最後一次調解,騰訊沒有來人,是街道辦和警方在處理。「當時街道辦和我們說的是,這個錢和騰訊沒關係,是街道辦通過他們的途徑給我們爭取的,這個錢到底是騰訊出的還是街道辦出的,我們也不清楚。錢已經拿到了,他們直接給的現金。」
但在最新發聲中,唐仁表示:「15萬我們覺得太少了,我就明確說不應該是15萬,一條人命15萬?還有就是應該是賠償,不應該是人道主義慰問之類的。之前確實是沒辦法我們接受他們的說法,他們都說人道主義、安慰、補償這個詞。」
騰訊方面則始終未對15萬人道主義賠償的說法做出回應。據每日經濟新聞,對於該起事件,一位曾經代理多起生命權糾紛訴訟的北京律師認為,這件事情發生後,網友們從情感上對這件事情深感難以接受,但道德譴責易、法律追責難。
他介紹說,根據現行的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騰訊很難因此事被追究法律責任。首先,騰訊封號的行為與這個人自殺死亡的事實之間沒有必然的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同於事實上的因果關係)。騰訊公司也沒有侵犯生命權的法律上的主觀過錯。
他補充道,關於自殺地在騰訊公司內部的問題,騰訊客服中心安保上的漏洞,導致當事人能夠進入到公司內部自殺,這種安保漏洞和自殺行為本身也同樣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且因為死亡後果這種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自殺)造成的,根據法律規定場所不應承擔責任。
該律師預測,如果後期家屬以侵犯生命權提起訴訟,也大概率不會得到支持,但從道德層面,要譴責企業傲慢。
(鈦媒體編輯石萬佳綜合自澎湃新聞、每日經濟新聞、南方日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