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漸漸進入老齡化階段,養老問題幾乎成為每個家庭的一大難題。小Y家中的老人說兒女不在身邊,生活太不方便,願意前往養老院集中養老。可當她在網上瀏覽了各大養老機構後又開始犯愁,網上的信息可信嗎?該如何選擇養老機構呢?
擦亮眼!不要被「黑養老院」坑
2016年,大連的劉氏兄弟通過58同城為父親找了一家名為「夕陽紅」的養老院。而老人入住半個月,剛過完八十大壽就從養老院三樓墜亡。當兄弟二人與「夕陽紅養老院」協商賠償事宜時,卻發現這是一家「黑養老院」,不僅沒有開設資質,甚至連營業執照都沒有。
2017年,河南省盧氏縣東明鎮石龍村的「幸福之家養老公寓」因室內火情致2位老人死亡。後盧氏縣政府稱這個「幸福之家」並沒有《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等手續,屬非法經營。
2014年,江蘇省啟東市匯龍鎮倪先生80歲的老嶽父在一家養老院內,遭到了院長的毆打致重傷。而之後啟東市民政局證實,這個「啟東市永陽養老院」,並沒有辦理合法手續,屬於違法經營,相關部門多次要求整改,卻一直受到各種阻力。
敲黑板!這些證很重要
1、一個合法合規的養老院究竟需要哪些證件、設施和服務呢?
對於這個問題,我國2013年7月1日實施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裡有明確規定: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範和技術標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這就是說,開辦一個養老院,除了有資金外,首先得有名稱,其次得有場地,還得有管理制度,衛生、安全等都要達到國家相關部門的要求,床位達到10張以上。
2、你以為有了10張床位就可以順利開辦養老院了嗎?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裡有一條特別重要的規定:
養老機構應當取得許可並依法登記。未獲得許可和依法登記前,養老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收住老年人。
如果我們要給父母選擇養老機構,一定要去核查該養老機構是不是有這個證件。如果沒有這個許可證,即使養老機構再高端,它也是非法機構,選擇這樣的機構,老人的合法權益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
3、如果老人在養老院裡被虐待該找誰評理?
民政部門做為養老機構的監管部門,會對養老機構有評估,定期對養老機構的人員、設施、服務、管理、信譽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並建立對養老機構管理的舉報和投訴制度。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未經許可設立養老機構的,由許可機關責令改正;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老人在養老機構裡受到虐待、遺棄等,那麼你可以向民政部門舉報,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該機構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後果非常嚴重,構成犯罪,國家司法機關將會追究養老機構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檔次高或低,服務標準在哪裡?
各個城市不同檔次的養老機構那麼多,養老機構所提供的養老服務是否有統一標準呢?
2017年底,民政部組織編寫並報請國家標準委發布了國家標準《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列出了養老機構9方面的服務項目,包括:出入院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醫療與護理服務、文化娛樂服務、心理/精神支持服務、安寧服務。
說了這麼多,小夥伴們都get到了嗎?總之,家有一寶如有一老,在幫老人選擇養老院時一定要擦亮雙眼,在魚龍混雜的養老機構中選擇正規、服務齊全的那一家。好啦,今天的福利就到這裡,我去告訴小Y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