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青年男女,都有稱心的「朋友」,或者是因為工作忙,或者是自己眼光高,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
這時候親戚朋友熱心,見他「孑身一人」,就會去張羅,給他介紹。
兩人先加上微信,聊一聊,然後找個時間、找個地方見見面,也就是相親下。
見面的地方很多會選擇在飯店。這地方不錯,叫上吃的、喝的,兩人吃著聊著,便於放鬆找到話題。
當然,第一次見面,又是消費的場合,主動買單的一定是男方。這有男子示好的因素,也有男子骨子裡體現出來的大方、豪爽。
而且點菜時候,即使女子謙讓推辭,男子一定會拿過菜譜去點「硬菜」,怎麼著也得花個幾百,不能讓人覺得自己小氣。
如果這次相親成了,男女都有意這最好,可要是女子「沒相中」,男子有可能會覺得這錢花得虧了。
張先生相親,約女孩去飯店,誰知女孩不去,說了另外一個地方……
張先生的朋友給他介紹了個女孩,他要過來微信加上她,和她聊了聊。
他很會聊天,有時候自嘲的幽默,逗得女孩發來的微信也是個開心的笑臉。
都感覺不錯,張先生想和她見見面,他覺得一家餐廳不錯,就約女孩周日去吃飯。
誰知女孩回他:不去飯店了。要不然,咱們去公園吧。
公園?張先生沒想到,「那,去公園吧。」
這天,到這處公園,張先生和女孩見過面,就向裡面走著。到有長凳的地方坐下。
張先生看過女孩,長發,氣質溫柔,心裡喜歡,和女孩聊自己,聊自己的愛好、興趣,自己的工作。
女孩也善談,兩人甚至都有共同的愛好,喜歡文學,愛看書。聊得越來越熱。
很愉快地結束。要說第一次見面很不錯,不過讓準備花幾百元請她吃飯的張先生,到公園,心裡有點兒不踏實。
他讓介紹的朋友去探探口風。
朋友問過後告訴他,他知道了原因,覺得女孩的做法是對的。
女孩說,她和男方見面第一眼未必能看上他。如果看不上,又沒有共同語言,只想趕快離開。再吃飯,會更尷尬。最後還是男方結了帳,自己再拒絕人家,心裡就會覺得虧欠了人家。
她說,所以選擇了去公園,兩個人先接觸下,中意了,才能繼續。這樣雙方都沒有負擔。
張先生的朋友告訴他,女孩對他的印象不錯。
張先生高興地發微信給女孩,約她下周出來吃飯,這次女孩很爽快地同意了。
筆者想說:
關於相親,你可能聽過這樣的事:
也是去飯店,女孩專點「硬菜」,只顧吃喝,很少和男孩聊天。——這哪是相親,就像是「蹭吃喝」來的,自然,結束,也就和男孩「88」了。
不用說,女孩一定會給男孩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其實,不中意男孩,完全可以和男孩「AA」,愉快地告別,誰也不欠誰的。
文中的女孩做得更好,怕男孩請吃飯虧欠人家,就去了不用消費的地方,讓雙方先了解下,看看適合不適合。
如果你遇到的是這樣的女孩,一定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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