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成都市溫江區檢察院供圖)
仲靜 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兩人的行為對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平衡造成危害,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本院依法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依法裁判。」近日,成都市溫江區檢察院對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依法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以利為先,他們對野生動物下手
「80後」成都小夥何某經營著一家店鋪,主要製作手辦、假山、動物模具、標本等,規模小、利潤薄。得知買賣保護動物轉手就能賺一倍差價,何某沒有抵抗住利益的誘惑,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下了手,越過了法律的紅線。
2017年至2019年,何某購買、出售高冠變色龍、綠海龜、平原巨蜥、黑喉巨蜥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共6隻,且因飼養不當造成部分動物死亡。
2019年4月24日,公安機關在何某店鋪查獲疑似野生動物及野生動物死體。2019年5月22日,曾向何某販賣野生動物亞洲巨龜的唐某也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經查證,何某非法購買、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價值人民幣22000元。唐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價值人民幣2500元。
庭審現場。(成都市溫江區檢察院供圖)
職能有機銜接,切實維護公共利益
獵捕野生動物、濫食野生動物,不僅是對生態環境嚴重破壞,也可能導致疫病的流行。為加強對公共利益的保護,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溫江區人民檢察院注重將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有機銜接,強化對案件當事人的釋法說理和警示教育,在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同時,一併追究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官結合全案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和量刑情節,發表公訴意見和公益訴訟意見,提出何某賠償損失、在市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並從社會責任和公共利益層面深刻剖析本案的社會危害性和警示意義,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經審理,法院依法當庭宣判,何某因觸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唐某因觸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追繳何某違法所得14500元、唐某違法所得600元;何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1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