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刀刺星巴克員工還沒等到判決,又在看守所打傷插隊者)
還沒等前一個案子判決,男子經某某又在看守所裡打傷一個人。
2020年6月23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獲悉,3月31日,該院以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經某某提起公訴,被告人在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2020年5月,黃浦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經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黃浦區檢察院介紹,2018年8月,經某某在上海某星巴克咖啡店用餐時,與店員符某某發生糾紛,他打電話投訴符某某後離開。不料,兩人在店門口再次相遇,發生衝突扭打在一起。鍾天震用隨身攜帶的小水果刀,將符某某與趕來勸架的劉某某刺傷。
後經上海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鑑定,被害人符某某因刀傷致左手部、雙下肢多處皮膚軟組織裂創等,構成輕傷,另一被害人劉某某因刀傷致前胸壁、雙下肢皮膚軟組織裂傷,構成輕微傷。
後經黃浦區法院判決,被告人經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三個月。
經某某在看守所裡仍然沒能安分克己。經查,經某某在黃浦區看守所一監舍內排隊打水時,因被害人陳某某插隊,便與陳某某發生爭執,並用雙拳擊打陳某某頭部並將其擊倒在地,後看守所管教民警進入監舍將經某某制服,並將被害人送醫就診。
經鑑定,陳某某受外力作用致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構成輕傷(一級);眼部挫傷,構成輕微傷。
黃浦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經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在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2020年5月,經黃浦區法院判決,被告人經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