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斂財充當「黑惡」保護傘!盤點海南警界那些落馬官員)
他們上演了哪些「活醜劇」?
文 海
上演現實版「書中自有黃金屋」:24箱「書」裡裝千萬元現金
從一名中專畢業生起步,文海一邊工作一邊讀書,先後修完成人大專、自考本科及法律專業研究生課程。與此同時,他也從一個普通幹警一路升遷,直到官至市委常委,成為「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的典型。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學法、懂法、用法的領導幹部卻偏偏選擇不守法:
曾利用職權便利,電話攔截政府發文,幫開發商要回將被無償收回的兩宗閒置土地。
先後6次共收到開發商24箱「書」,箱裡裝的並不是「聖賢書」,而是1200萬元現金。(案發後,文海家屬先後籌款退贓共計860萬元)
文海的錢都去哪兒了?據文海供稱,他的兒子常年有病,治療費用高,父母生前治病花了不少,加上日常生活消費,一共300多萬元。另外,他給母親800多萬元,大概花了300萬元至400萬元在老家蓋房子,因母親突然生病失憶,不知道剩下的錢去哪了。堂哥蓋房,他也給了100多萬元。
為了掩蓋違紀事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文海曾在基層調研時信誓旦旦地稱,「領導幹部要身先士卒、敢幹擔當、做出表率」,「嚴禁任人唯親,麻痺大意……」如今看來,尤為諷刺。
最終,文海一審獲刑11年半。
尹 興
收現金也收洋酒,5年只收一個人的賄賂
2008年底至2013年初,尹興擔任瓊中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其間,他明知商人劉某某在瓊中開設賭場,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悉數收受劉某某現金共計195萬元及洋酒等物,並將這195萬元用於個人及家庭開支使用。
起訴書顯示,尹興在瓊中縣擔任公安局局長期間,只收受劉某某的賄賂。劉某某在5年內分16次向其行賄,行賄時間大多在傳統節假日,一次行賄少則10萬多則15萬。
2019年7月,尹興主動到海南省紀委監委派駐省公安廳紀檢組投案。2020年1月其被龍華區檢察院決定逮捕。
黃國清
栽倒在用旅行袋、塑膠袋等包裹起來的「好處費」上
陵水公安局的住宅樓、公安機關辦公設施、屯昌縣看守所的擴建項目等工程,黃國清都有收受好處費。
在陵水承接了公安局項目的劉某,多次和黃國清喝完茶之後,都會打開車門,將裝著數萬元現金的紙袋放在黃國清車子的副駕駛座上。黃國清都心照不宣地收下。
一些在陵水、屯昌開設娛樂設施、酒店、賭場等的老闆,為了得到黃國清的關照,以拜年等為名,給黃國清送上用紅色塑膠袋、紙袋裝著的現金。
為感謝黃國清的「關照」,「好友」林某某曾用黑色旅行袋裝了130萬元現金交給他。
將部分受賄款放行賄好友處。
用司機妻子名義,花上百萬全款買房(部分款項由司機墊付)。
服刑期間被發現漏罪再判刑。
黃國清在擔任陵水縣委常委、公安局長,屯昌縣委常委、公安局長期間,收受多人好處費600多萬元,獲刑9年。
林 飛
武警戰士出身的「老公安」卻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調任樂東縣公安局長前,林飛是海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調研員。其從事公安工作已有二十年。官方通報稱林飛:
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事項中謀取利益;
與涉黑涉惡團夥沆瀣一氣、同流合汙,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在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良謀
為賭場、歌舞廳老闆「撐腰」,受賄超170萬元!
黃良謀曾默許邢某等人在東路、抱羅轄區內流動開設賭場,並先後收受邢某好處費合計30萬元人民幣。
2017年,文昌市政府徵用文昌印象文化旅遊街項目用地時,黃良謀為張某在徵地補償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張某25萬元人民幣。
2010年至2018年期間,黃良謀先後非法收受在文昌文城地區經營網吧、歌舞廳和小賭博攤的個體老闆黃某9萬元;收受文昌某酒吧老闆張某24萬元。
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黃良謀在負責新建文昌市銅鼓嶺國際生態旅遊區項目指揮部選址工作中,幫助鄭某獲得土地租賃費和補償款共192萬元人民。
2010年至2011年期間,黃良謀幫助符某承接文昌市公安局的「東閣派出所附屬工程項目」,並收受符某一對勞力士手錶。
經查,2009年至2018年,黃良謀在擔任文昌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政委、龍樓鎮黨委副書記(掛職)期間,徇私枉法開設賭場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徵地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8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73萬元(其中索取財物人民幣65萬元)、ROLEX手錶兩塊(價值港幣11.59萬元)。2019年,黃良謀被以受賄罪判處五年。
陳錦昌
講「義氣」的光頭哥,能力不強的「領導」
升遷迅速,曾在文昌、臨高、定安三地公安局任職
根據此前官方公布的陳錦昌簡歷,陳錦昌曾在文昌市汽車站派出所工作,歷任科員、副所長。1996年調到文昌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擔任主任職務。在文昌任職10年間,他官至文昌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2007年4月,陳錦昌調任臨高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縣長助理。兩年後,他先後任臨高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
在臨高任職5年後,陳錦昌轉戰定安,出任定安縣委常委、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直至「落馬」。
「憑他自己的能力,到不了現在的位置」
在他公開的履歷中,學歷是「大學」(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為大專文化),但在履歷中看不出他的大學經歷。
知情人士說,由於陳錦昌不是「科班」出身,對公安業務和領導工作並不勝任,在他所經歷過的多個領導崗位上沒有什麼建樹。一位陳錦昌曾經的部下承認「陳的文化不高、工作能力不強,憑他自己的能力,到不了現在的位置」。
「朱明國的大舅哥」
在陳錦昌的朋友圈子裡,乃至故鄉文昌當地,「陳錦昌是朱明國的大舅哥」是公開的秘密。有媒體報導稱,陳錦昌的妹妹是朱明國離婚後再娶的妻子。據知情人士回憶:「當時盛傳,為了擺平前妻,朱明國花了很多錢。」
(註:朱明國系廣東省政協原主席,受賄1.41億餘元,被判死緩)
講「義氣」的「光頭哥」,開口爆粗話是家常便飯
在文昌,陳錦昌的外號「哥大昌」知名度頗高。據接近陳錦昌的人士透露,陳錦昌的人緣很好,為人處世也比較「義氣」,在他周圍的圈中,被稱為「光頭哥」。一位接近定安縣公安局的人士透露,該局每位民警的辦公桌上都貼著一條由陳錦昌撰寫的口號:「誰砸了我們定安縣公安局的牌子,我們黨委就砸誰的飯碗!」
曾拒絕採訪,自稱「長得像土匪」
獲刑
根據法院判決,陳錦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陳錦昌於2016年10月10日入監服刑。
謝聖和
為親屬謀利,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
謝聖和在擔任儋州市農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市森林公安局局長期間:
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和娛樂安排;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應急救災資金發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導致省級自然保護區林木被伐,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造林補貼資金損失。
辛辛經營大半生,最終鋃鐺入獄,此可謂是對那身穿警服卻幹著黑惡貪腐之事的「墮落」警官們最好的報應了。
事實上,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新時代政法戰線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
在這場範圍明確、指向清晰的整頓活動中,清除害群之馬、整治頑瘴痼疾成為主流的聲音。
隨著活動的深入持續,還將會有隱藏的「害群之馬」浮出水面。
總監製:張越
監製:李水 林皓
策劃:全徳權
文案:吳淑珍
製圖:黃朝愷
編輯:謝慶培、陳碧玉、陳松梅
審核:吳彥瑩
監製:常珊珊
落馬官員父貪子隨雙雙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