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16:0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12月7日夜間,邯鄲交巡警叢臺一大隊民警張冀勇、武存太帶領人員在果園北路與景明街交叉口西50米處開展酒駕醉駕治理。23時08分左右,正當民警對來往車輛進行檢查的時候,一輛小型汽車在離檢查點約50米處的位置突然向右轉彎駛向了便道上,民警覺得可疑,立即上前查看情況。
民警走到車前,發現駕駛人是一名三十多歲戴眼鏡的男子,男子打開車門接受了酒精檢測,顯示檢測到酒精,民警隨即要求男子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民警問男子是否喝酒了,男子說喝了,民警問:「喝酒能開車嗎?男子回答說:「喝酒不能開車。」正在民警準備進行下一步處理的時候,男子卻顯然不願意承認自己酒後駕車的事實了,他反問民警:「我開車了?」男子辯稱自己只是把車放在這裡了,並沒有開車。
民警要求男子出示行駛證、駕駛證,並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但男子並不配合,只是敷衍地吹氣,導致檢測不成功,民警提出要帶男子去抽血檢測,男子情緒變得激動了起來,質問民警:「憑什麼拉我驗血?我開車了沒有?」然後男子又讓民警教他怎麼吹氣,民警要求他要連續吹氣五秒以上,男子竟然說:「我有那個肺活量不?」。
然而任何狡辯和不配合都起不到逃避處罰的作用,男子最終配合接受了檢測,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22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面對這個數值,男子仍然不死心,企圖矇混過關,堅稱自己是沒喝酒之前把車停在這裡的,自己只是躺在車裡睡覺,這自欺欺人的說辭讓民警哭笑不得。民警告知男子,查處執法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他轉彎上便道的過程早已被記錄了下來,男子在事實面前最終無可辯駁。
隨後民警帶男子前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42.65mg,達到醉駕標準。
最終,駕駛人賈某因醉酒駕駛被處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目前,該案件已移交至支隊執法辦案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原標題:《「我沒開車只是在車裡睡覺!」 醉駕男子自欺欺人難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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