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彭杭)記者從市文旅局了解到,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統籌兼顧,防疫發展兩手抓、兩不誤,針對文化和旅遊市場恢復與振興,多次調研座談,找準發力點,陸續推出12項舉措,用以支持文化旅遊業克服疫情影響,擴大市場消費,促進文化和旅遊業發展。
一是調整旅遊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範圍和扶持方向。啟動2019年度大連市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核、撥付工作。對於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績效評價和後續監督檢查,視疫情影響予以適當調整。
二是設立旅行社紓困扶持專項資金。對兩年以來經營狀況穩定,且未發生重大旅遊安全責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的旅行社,主動申報專項資金扶持的,按2019年度經營綜合情況和社會貢獻度綜合排名順序予以補貼。
三是對招徠外埠遊客的旅行社等企業給予獎勵。對旅行社等「引客入連」實施專項獎勵,獎勵期限為自本措施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組織接待遊客來連參加「大連一日遊」,旅遊行程含1個3A級及以上收費景區,按不高於20元/人次進行獎勵;組織接待遊客來連旅遊,入住我市酒店、賓館一晚,旅遊行程含1個3A級及以上收費景區,按不高於40元/人次進行獎勵;入住酒店兩晚及以上的,旅遊行程含2個3A級及以上收費景區,按不高於60元/人次進行獎勵。旅遊企業組織來連的旅遊專列,單次專列人數在500人以上,每列獎勵5000元。旅行社組織來連的旅遊包機,單次包機人數在80人以上,每架次獎勵10000元。包機遊客抵連,旅行社接待按上款標準補貼兼得。
四是發放旅遊惠民消費券,鼓勵大連人遊大連、外地人遊大連。發放300萬元旅遊惠民消費券,每張面值20元,共發放15萬張,每人限領2張,使用期限為3個月,僅用於抵值購買門票,在A級景區和博物館使用。
五是指導落實國家、省、市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舉辦線上文旅企業扶持政策宣講會,邀請市文改辦、市人社局、市銀保監局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分別就文化產業專項扶持、社會保險、金融扶持等專業領域內的政策規定進行全面、深入、具體地解讀。來自我市各旅行社、旅遊景區、文化企業約1800餘人次觀看了直播。
六是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為進一步做好文化和旅遊行業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應對疫情帶來的經營困難,從2月5日起,市文化和旅遊局就啟動了暫退旅行社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工作。同時,多渠道發布信息,對未提出申請的旅行社逐個落實,避免錯過申辦時限,截至5月1日,共為310家旅行社核發「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核定暫退質量保證金總金額7825.6萬元。
七是切實為星級飯店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企業減輕負擔。對接收天途有線傳送的境外衛星電視的星級飯店用戶收視費實施優惠。協調天途有限公司對接收境外衛星電視,並已籤訂2020年《高端客戶數位電視服務協議》的星級飯店企業,順延2個月收視期。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企業上網使用費實施優惠。協調市通信管理局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企業,並持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以政府發布停、開業令為準)免繳專線及寬帶使用費。
八是優化對文化和旅遊企業的行政審批。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開通審批受理便民通道,實行電話預約辦理,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企業因疫情而延後的行政審批事項,經批准同意可實施「容缺審批」。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
九是引導文化旅遊融合促進提質增效。多次召開文旅企業疫後發展座談會,引導文旅企業圍繞消費市場的新變化和新需求,推動創新創意和服務提質升級,不斷提高產品的文化含量、生態含量和科技含量。同時,組織各縣區文旅局和相關企業積極在線進行產業發展、品牌建設、市場推廣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充分利用旅遊企業「空檔期」,著眼「穩就業、穩隊伍、增信心、練內功、提素質」,運用網際網路平臺免費對全市導遊開展線上培訓。截至5月1日,已免費舉辦2期大連市導遊培訓班,開設11個主題課程,平均每個主題課程的在線參訓人數達到近3000人,基本覆蓋全市在職一線導遊。
十是加強市場宣傳推廣。推出了「春到大連」主題宣傳活動,製作了12幅大連春季旅遊海報,在全市336個候車亭、6個LED大屏、83個固定廣告位播出,並在媒體上廣泛宣傳,促進文旅消費體制擴容。對春季旅遊產品進行了收集、梳理和匯總,推薦了32個踏青好去處、10個賞花勝地、11個採摘基地和15個海濱景點。同時,與同程藝龍、攜程合作,參與同程「城市方舟」聯盟、攜程「旅遊復興V計劃」。利用同程藝龍和攜程開闢的免費開放的集中展示全國旅遊城市的平臺,通過文字、圖片、視頻、VR等多種形式宣傳和展示大連文化旅遊資源。
十一是加強金融政策支持。協調金融機構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核心,落實國家及我市出臺的金融扶持政策。對還款困難的文化和旅遊企業,採取調整還款計劃、續貸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經債權銀行認定,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十二是加大對旅行社法律援助。針對旅行社因疫情引發的法律糾紛,積極提供援助,設立旅行社法律問題志願者工作小組,為旅行社應對旅遊糾紛和其他相關法律問題提供服務,降低法律風險,減少實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