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錢面前,很多人還是無法抗拒誘惑的,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近日,越南一名歌廳服務人員因偷盜顧客的財產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據越南媒體8月11日報導,8月10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竊取財產罪判處歌廳女服務員有期徒刑5年。法庭上,被告情緒低落一直低著頭,她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據悉,這名女服務員名為Toan Thi Thuy Linh,現年27歲,居住在胡志明市Lang Son區,案發前她曾是胡志明市1區一家歌廳的服務員。
據法院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10月25日19:00,兩名韓國男性客人來到Toan Thi Thuy Linh所在的位於胡志明市1區Le Thi Hong Gam街的一家歌廳唱歌和喝酒。在這裡,Linh和另一位女服務員被經理分配為這兩名客人服務。
在唱完歌后,這兩名客人邀請Linh和她的同事們去Sunrise City公寓(7區Nguyen Huu Tho街)再次喝酒。當時因為大家都已經喝得很多,於是便決定都住在這裡。
Linh在2019年10月26日凌晨6點醒來時,發現床旁的抽屜已經打開,裡面有一個錢包。她看到兩個客人還在睡覺,便悄悄偷走了其中一名客人的錢包,裡面裝有很多現金,還有一塊勞力士手錶。隨後,Linh便離開所在公寓回到了家。睡醒後,兩名韓國客人發現Linh已經不在了,又覺察到抽屜裡的錢包也已經不見了。
然而,他們沒有選擇立即報警,因為他們認為Linh還會再次出現在他們的視野中。2019年10月28日下午,其中一名韓國男子發現Linh站在胡志明市第10區Su Van Hanh街的一家咖啡店前,隨後便報了警。
被捕後,Linh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還稱自己這麼做是為了償還債務和個人消費。當天她在偷走客人的勞力士手錶後,Linh上網尋找買家,並以1.2億越南盾(約人民幣3.6萬元)的價格將其售出,隨後購買了一輛SH摩託車。除了手錶之外,當時Linh所偷的錢包中還有1600美元(約人民幣1.1萬元)、7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2.1萬元),加上手錶總價值超過2.34億越南盾(約人民幣7萬元)。
對於這名女服務員的行為,很多網友表示,愛財也要取之有道,就算貧窮到無法生存也不應該這麼做。也有網友表示,希望她能在監獄中好好反省自己的行為,出獄後痛改前非,努力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