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本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國-臺-辦在當天曾發布了一張宣布海報,上面寫著:"國家憲法日,一起來看看憲法關於國家統一的規定"。
新華社記者便在16日時對此提問:請問在當前形勢下,近期發布這方面的宣傳內容,是否意味著大陸可能推出《國家統一法》?
發言人朱鳳蓮表示: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憲法關於國家統一的規定是明確的,我們堅決貫徹執行。我們將採取各種必要措施,堅定推動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堅決地粉碎任何分裂圖謀,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大國之巔認為,發言人雖然沒有明確回答是否將出臺這部《國家統一法》,但其實已經亮明了態度,既然憲法上已經明確規定國家必須統一,那麼在現實中,也必須實現統一!
目前,我們國家已經有了一部《反分裂國家法》,這部法律並不是什麼大部頭、繁文縟節般的法典,該法僅有10條內容,是一部專門反對和遏制分裂的的專項法律!
《反分裂國家法》中,最重要的便是其中的第8條中的一句,"國家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我們都知道,我國駐美公使李克新,曾經表態:"美國軍艦抵達高雄之日,就是我解放軍武力統一之時"!以及我各戰區、國防部發言人也曾多次表態:如果有人試圖分裂,中國軍隊不惜一戰!
這些鏗鏘有力,態度堅決的表態,正是基於這部《反分裂國家法》中明確寫明的內容:"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所以祖國統一,不僅有法可依,而且有法必依!
近年來,臺方面卻不斷與美國勾連。僅在今年,臺方面便花費了全年軍費的三分之一,六次購買美國出售的軍備,不斷推高、加劇的緊張程度。
《反分裂國家法》是在2005年制定的,經過15年發展,形勢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果這個時候適時推出新的《國家統一法》,可以看成是廣大國人強烈盼望祖國實現統一的一種呼聲,因此記者會有上述提問。
在統一問題面前,我們必須充分準備,才能確保萬無一失,也必須讓國際社會與臺方面,看到我們的堅決意志與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