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親愛的顧客 您去哪兒了 顧客:買家電付清全款久不取貨 商家:印發尋人啟事找失聯貨主
■商場工作人員核對無人提取的家電 ■尋人啟事(正面) ■尋人啟事(背面)
「爸爸去哪了?時間去哪了?親愛的顧客,您又去哪了?」時下火遍大江南北的句子出現在重慶北碚區一家電器店的尋人啟事上,這張尋人啟事夾帶在各大都市報裡,尋找的人是幾年前買了家電卻遲遲不取貨的顧客。
重慶晚報記者 文翰 錢波 攝影報導
家電
店方顧客
17臺無人認領
昨日上午,市民張先生向重慶晚報反映,近日重慶北碚區的報紙裡夾帶有雄風百貨的尋人啟事,尋找的是購買電器久未取貨的顧客。
當天下午2時半,重慶晚報記者來到重慶北碚區新城步行街雄風百貨家電部。「銷售電器時,一些顧客並不急用,貨物由店家代為保管,雙方通常會協商一個期限。」經理蔡怡介紹,店方第一次清點顧客未取走的電器是在2011年6月,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有17臺未取走的家電,包括彩電、冰箱、洗衣機等,2013年尚未統計,這些家電都已付清貨款。
「雖然顧客留下了姓名、家庭住址和電話,但多數電話已停機,地址也變了,我們沒法聯繫上顧客。」蔡怡說,雄風百貨花了6000餘元印刷了2萬份尋人啟事,派發到重慶北碚區5個大型發行點,夾帶在報紙裡,尋找失聯顧客。
店方
不收存貨費用
蔡怡向重慶晚報記者展示了這17位顧客的購物單據,銷售時間最早在2011年2月,價格最貴的是2011年11月28日售出的一臺三星彩電,當時價值1萬多元,現在貶值到3000多元。單據上附有顧客的名字、家庭住址、聯繫電話,他帶重慶晚報記者到倉庫查驗存放的部分電器,和單據上的電器型號對應。
蔡怡介紹,根據當時雙方籤訂的合同(電器購買須知)第六條:商場免費存貨期為90天,超過90天將按每天6元一件收取存貨費用。蔡怡表示,他們不打算收費,只希望顧客及時取貨,減輕庫存壓力。他還稱,這些家電已超過三包期,但對於來取貨的顧客,店方會在三包期上作一些優惠調整。
顧客
沒約定存貨期限
通過蔡怡提供的顧客信息,重慶晚報記者聯繫上一名叫宋宏鷹的顧客,他在2012年9月26日買了一臺三星冰箱,至今沒取貨。「買冰箱時,銷售人員說東西隨便在店裡放多久,空了來取就是。」宋宏鷹表示,因為在重慶北碚區黃桷的新房交接出現問題,所以他一直沒取貨,如果店方要收存貨費,「肯定會找他們扯皮」。
重慶晚報記者發現,尋人啟事背面近一半的版面用紅字標註「特惠商品信息欄」,包括奧克斯空調、海信冰箱、三星彩電等8種家電促銷信息,還有「更多特價請到店詳詢銷售人員」的小字。對此,蔡怡稱,他們的初衷不是打廣告,尋找顧客行動會繼續。
正方
講誠信重品牌
市民楊先生:商家肯花費工夫找尋久未取貨的顧客,是一種講誠信重品牌的表現。
西南大學劉同學:尋人啟事很洋氣,結合流行熱點,吸引眼球。不管是不是廣告,起碼商家確實在找人,做了實事。
反方
包裝營銷廣告
市民錢先生:如果直接發廣告傳單,可能一般人都不會看,這種尋人啟事很新奇,實際上是商家的自我包裝,是一種營銷手段。
附近居民周大爺:既然是尋人啟事,為啥要附帶廣告?商業性質太明顯了,我一個老頭都能看出來。
工商:收存貨費合理
重慶北碚區工商分局合同科科長曾全民指出,商家的「電器購買須知」屬於告示類格式合同,雙方籤字就具備法律效應,商家收存貨費就是合法主張,不收則屬於市場行為,主管部門無權作硬性要求。
同時,根據最新規定,2012年銷售的彩電、冰箱、洗衣機、空調的主要部件並未過三包期,商家有義務履行三包服務。
業內:保管是商家義務
蘇寧電器市場部負責人曹先生表示,蘇寧也存在顧客購買電器後付完全款不取貨的情況,蘇寧方會採取登報的方式找顧客,但效果不明顯。
國美電器市場部經理張丹說,國美採取的措施和蘇寧一樣,不收存貨費。「之前出現過顧客購買電器,5年後來尋回的情況。幫忙保管是商家的義務。就算顧客不來拿,我們也只能無限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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