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以來,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辦得咋樣了?
省政府:600件建議全部辦復完畢
在剛剛閉幕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省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報告: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以來,代表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600件建議、批評和意見,截至11月30日已全部辦復完畢。
據悉,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以來,代表充分吸納民智民意、傳遞民眾關切,共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議600件。
報告指出,截至11月30日,600件建議已全部辦復完畢。其中,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採納的240件,比上年增加24件,佔比40%,比上年增加6.9個百分點;已列入計劃擬解決或採納的319件,佔比53.2%;因超過我省權限、受現行政策和客觀條件等因素限制留作參考的41件,佔比6.8%。
報告顯示,今年3月,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2020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把600件人大代表建議向各部門和單位進行集中交辦。省長和各位副省長主動擔當負責、以上率下,充分發揮「頭雁效應」,圍繞推動解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問題以及重大民生問題,選擇8件建議作為領銜督辦重點建議。在領銜辦理過程中,親自調研、親自協調、親自「跑部」,形成了既領又辦、又督又戰的示範效應,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快辦理進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建議辦理完成後親自審定辦復報告,確保代表提出的建議得到高質量落實。
據介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內容涉及多方面多部門。今年,省政府在任務分辦源頭上作了改進,把一次性分辦改為先研判、再協商、後明責「三步」分辦,首先對建議內容進行認真研究,提出主辦單位和會辦單位;其次,對跨部門、跨領域的事項,責任界限不明確的,專門請涉及的相關部門共同協商,消除分歧、形成共識;最後,「點對點」精準進行分工分辦,原則上一件建議只明確1家主辦單位,確有需要增加會辦單位的,儘量不超過3家,進一步提高任務分解的精準度,避免責任不清、推諉扯皮。
省政府辦公廳還組織對省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落實情況進行實時跟蹤調度,又將「建議提案辦理」納入省委、省政府專項工作內容進行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制定《省政府系統2020年建議提案辦理專項目標實施方案》,優化細化建議辦理考核內容和標準,增加加分項、扣分項等內容,充分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對承辦單位辦理建議成效實行量化排序,激發承辦單位辦理建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記者 肖達鈺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