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後,很多年輕人都會將孩子託給家裡的父母幫忙照顧。在廣州居住生活的小蘇也是如此,生娃後,她將父母接到家裡幫忙照顧孩子。不料,女婿小李對兩老卻沒有感恩之心,還經常將工作上的不順遷怒到兩老身上。一次,小李竟將兩老罵出家門!民警趕來調解後,這次風波才得以平息。
在我國反家暴法施行五周年之際,廣州荔灣法院公布了這則家暴典型案例。法院提醒,家庭不是「法外之地」,遭遇家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女婿將嶽父母趕出家門
小蘇和小李婚後初期感情不錯,但近幾年來,小李的小生意出現困難,兩人便為家庭經濟頻生矛盾。小蘇生小孩後,便把自己的父母接到家裡幫忙照顧小孩,但是小李覺得這樣一來家庭開支大了,給他造成了負擔,心裡特別不高興,於是隔三差五就和嶽父嶽母吵架,小蘇也知道小李不容易,只好自己安慰父母。
誰料,有一次嶽母不小心把家裡的電器弄壞了,碰巧那天小李又沒拿到該拿的貨款,小李便把氣都撒在嶽父嶽母頭上,竟然把兩老罵出了家門,最終物管工作人員看不過眼,幫兩老報了警。
後來,派出所民警來調解,他們告訴小李,小蘇的父母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的「家庭成員」範圍,如果小李繼續謾罵和無端指責兩老,他的行為也會被認定為家庭暴力,就算小蘇不追究,嶽父嶽母也有權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此時的小李也冷靜下來了,趕緊向小蘇以及嶽父嶽母道歉。
法院了解到,這件事情發生後,經過普法教育,小李深刻認識到了自己以往的錯誤,改過自新,一家人再也不吵吵鬧鬧了,嶽父嶽母也向鄰居誇獎,說小李知錯能改,自己的女兒沒嫁錯人。
法律知多D:
家庭成員不限於配偶、父母,嶽父母也適用反家暴法
荔灣法院指出,家庭成員包括但不限於近親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所稱的家庭成員既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近親屬,也包括其他具有親密親屬關係的人,例如公婆與兒媳、嶽父母與女婿等親屬。
劃重點!!遭遇家暴 記住下面這些關鍵問題
Q1:什麼是家庭暴力?
荔法君:根據法律規定,家庭暴力不單單是指身體侵害,還包括精神侵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Q2、遇到家庭暴力時,我想報案,但是家醜不外揚,怕對其他家裡人有影響,很為難怎麼辦?
荔法君:不用擔心,反家庭暴力工作會尊重當事人真實意願,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條: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矯治與懲處相結合原則。反家庭暴力工作應當尊重受害人真實意願,保護當事人隱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給予特殊保護。
Q3、當遭遇家庭暴力就醫時,我是不是可以跟醫生說?
荔法君:當遭遇家庭暴力時就醫,記得跟醫生說明情況,醫生會做相應的診療記錄,日後可作為證據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婦女聯合會應當將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納入業務培訓和統計工作。醫療機構應當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診療記錄。
Q4:當配偶有家庭暴力的行為,我是不是可以向對方單位反映?
荔法君:可以的,對方單位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做好家庭矛盾的化解工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發現本單位人員有家庭暴力情況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做好家庭矛盾的調解、化解工作。
Q5:遭遇家庭暴力時,一定要家庭暴力受害人自己去投訴、求助嗎?
荔法君:不需要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都可以代為求助的。
Q6:當遭遇家庭暴力時,可以向哪些單位或者部門求助?
荔法君:當遭遇家庭暴力時,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Q7:哪些內容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
荔法君:包括但不僅限於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等,所以當遭遇家暴時一定要記得保留好上述證據哦!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Q8: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怎麼申請?
荔法君:當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Q9:人身安全保護令包括什麼措施?
荔法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條,包括以下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章程 通訊員 荔鳴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章程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李鳳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