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舊城區改建公共利益需要,海曙區政府日前發布公告,決定對竹木市場地塊項目(一期)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徵收,徵收總戶數120戶。
    徵收範圍:東至尹江岸二村(不含)、尹江新苑(不含)、尹江岸小區(不含),南至南塘河,西至尹江塘河,北至王家橋河,祖關山路106號(不含)、祖關山路106-2號(不含)、祖關山路106弄2號(不含)、啟文路157弄6號(不含)、啟文路157弄10號(不含)。
    
    拆遷區域所處位置示意
    具體門牌地址:祖關山路1號、祖關山路3號、祖關山路4號、祖關山路6號、祖關山路28號、祖關山路34號(三市路259弄1-4號)、祖關山路100號、祖關山路111號、祖關山路96弄10-13號、南市路1號(西)、南市路1號(東)、啟文路157弄3號、啟文路157弄3-1號、啟文路535號。(上述門牌地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以上門牌均包括支號,個別門牌如有遺漏,以規劃紅線為準)。
    該項目涉及總戶數120戶,其中住宅77戶,非住宅43戶;涉及房屋建築面積約34750平方米,其中住宅約4600平方米,非住宅約30150平方米。房屋地段等級三級。
    項目籤約期限為90日;在籤約期限內被徵收人籤約比例達到80%的,補償協議生效;未達到80%籤約比例的,補償協議不生效,房屋徵收決定效力終止。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
    住宅補償方案
    選擇貨幣補償
    據「竹木市場地塊項目(一期)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以預評估時點為2020年6月,按照市場比較法評估,預測本項目中磚混二等結構,南中朝向(朝向差價率為0),標準層次(層次差價率為0),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使用年限為20年,室內無裝修的被徵收住宅房屋,預評估比準價格為每平方米21053元(住宅房屋最終評估比準價格,將由依法選定的評估機構以徵收決定公告之日為評估時點評估確定)。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還可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5%,給予貨幣補償補助。
    同時,如拆遷後購房,還可獲購房補助: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且在徵收補償協議生效之日起24個月內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房屋的,憑房屋所有權證和購房納稅憑證,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實際購房資金少於被徵收房屋評估金額的按納稅憑證記載的購房資金)10%的比例給予額外的購房補助。
    對放棄享受購房補助的被徵收人,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8%,再給予貨幣補償補助。
    此外,還有一次性補償搬遷費、臨時過渡費補助——
    一次性補償搬遷費,按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00元計算,其中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補償。
    臨時過渡費補助,按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0元計算,給予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其中每月不足1650元的,按1650元補償。
    另,被徵收人、承租人在籤約期限內籤訂補償協議並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0%給予籤約搬遷獎勵,每戶低於2萬元的,按2萬元獎勵;否則,不給予獎勵。
    選擇直接安置
    該徵收項目的產權調換房屋房源,為海曙區內的信誼小學東安置房(暫名)、麗象佳苑安置房、望童北苑安置房。
    其中——
    信誼小學東安置房(暫名)為期房,地段等級為四級,套型為建築面積約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130平方米,每單元設置二部電梯。
    麗象佳苑安置房為現房,地段等級為三級,套型為建築面積約70平方米、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130平方米,共約200套,每單元設置二部電梯。
    望童北苑安置房為現房,地段等級為四級,套型為建築面積約65平方米、75平方米,共約30套,每單元設置一部電梯。
    上述房源與其他項目共同使用,實行先籤先得的原則。
    非住宅補償方案
    非住宅房屋補償,原則以貨幣補償為主。
    其中——
    沿三市路的房屋、土地用途均為商業的房產,有資質的評估機構以2020年6月為預評估時點,預測本項目中地面一層,門面寬深比0.4(寬4.0米,進深10.0米),磚混三等結構,使用年限為20年,層高4.0米,室內無裝修,綜合修正係數為1.0,國有出讓商業用地,預評估比準價格為每平方米31152元(含房屋、土地價格)。
    房屋、土地用途均為辦公的房地產,有資質的評估機構以2020年6月為預評估時點,預測本項目中房屋結構等級為鋼混二等,層高3.3米,標準層次(層次差價率為0),使用年限為20年,室內無裝修,綜合修正係數為1.0,國有出讓辦公用地,預評估比準價格為每平方米8785元(含房屋、土地價格)。
    非住宅房屋最終評估比準價格,由依法選定的評估機構以徵收決定公告之日為評估時點評估確定。被徵收房屋裝修及附屬物,由同一家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非住宅房屋的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0%給予貨幣補償補助。
    如購房的,可獲購房補助——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且在徵收補償協議生效之日起24個月內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房屋的,憑房屋所有權證和購房納稅憑證,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實際購房資金少於被徵收房屋評估金額的按納稅憑證記載的購房資金)10%的比例給予額外的購房補助。
    被徵收人也可選擇直接安置,非住宅產權調換房屋房源為五江灣、望童北苑的商業用房。
    此外,非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還可獲一次性搬遷和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重大設施搬遷損失費等。
    另,非住宅房屋的被徵收人、承租人,在籤約期限內籤訂補償協議並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5%給予籤約搬遷獎勵;否則,不給予獎勵。
    寧波晚報 記者 周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