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這幾乎是網絡空間的常態了。如今的造謠者可以通過惡意剪輯視頻,編造圖片,把謠言包裝得繪聲繪色,再遞到看客面前,供流量蠶食。最近,杭州的一位吳女士深受其害。今年7月,她到小區的快遞代收點取件,被人偷拍。8月,一則視頻與聊天截圖兼備的「少婦出軌快遞小哥」故事在網絡上廣為流傳,而「女主角」就是什麼也沒有做卻憑白遭此污衊的吳女士。
據報導,8月8日,某微信公號發布了《這誰的老婆,你的頭已經綠到發光啦!》的文章,至8月11日公證時,點擊量為1萬次。截至9月20日,多篇網帖的總瀏覽量達60660次,轉發量為217次。對於吳女士來說,這無異於一場龍捲風,生活從此陷入混亂——網絡暴力、鄰居議論、失業、抑鬱,紛沓而來。更讓人憤怒的是,造謠者之一的郎某,最開始把虛假內容上傳至超過200人微信群的人,將這些傷害解釋為「只是開了一個玩笑」。
這好笑嗎?肆無忌憚地造謠,是因為覺得這事「沒成本」,還能圖一樂,根本不考慮在網際網路的放大下,對別人會造成何等衝擊。「少婦」「出軌」「快遞小哥」,如此精準地踩在網友窺私慾和惡趣味之上的「綠帽」劇本,實質上是幾個男人在對一個與自己毫不相干的女人進行蕩婦羞辱——沒有事實,只有意淫。犯錯了,違法了,就想要用「玩笑」二字開脫,這不只是法盲,還是異想天開。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經常在網上衝浪的人都知道這麼一句話,「造謠轉發超過500次可判刑」。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有司法解釋作支撐的——「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視為「情節嚴重」。
無須了解造謠者的腦迴路,事情產生的影響已為他們荒誕的行徑擬寫註腳,道歉、賠償、接受法律的審判,一個也不能少。受害者已經因為這場無妄之災,蒙受不可挽回的損失,在接近5個月的時間裡,處於社會性死亡的狀態。這本不該由她承擔。如今,吳女士拿起了法律武器,提起刑事自訴,向造謠者「開炮」,希望司法能還其公道。這一事件也該成為一記響亮的警鐘,告誡網友,不要以為藏匿於網絡空間,就可以肆意妄為,造謠生事。
事實上,導致吳女士陷入困境難以自拔的,不只是造謠者,還有跟風圍觀,對其惡語相向的網友、朋友、身邊的陌生人。無論是在線上還是現實中,誠實、友善,是作為一個合格的人,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在這個有圖片、有視頻都未必能展示真相的時代,我們要警惕流傳於網絡,看似香豔,實則為流量所打造的鬧劇,別讓自己的憤怒被他人的「劇本」支配,把語言的尖刀刺向可能無辜的人。
誠然,八卦是人類的天性,大多數人都難以克制窺私慾。但是,議論他人的私生活,不如先管好自己的小日子。也許你認為,這只是一句閒聊而已,如同郎某所言的「玩笑」。可對於受害者來說,細碎的言語就是一張無形的網,已經讓其無法喘息。
「杭州女子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一事,充分展現了網絡謠言是如何「殺死」一個人的。法律要形成足夠的震懾力,否則,濫用言論權利的人,只會一次又一次地傷害他人。這永遠不會成為一句「玩笑」。(青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