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在許下承諾的時候都覺得自己一定可以做到的,但也許我們都高估了我們自己,大多數人還是會隨波逐流,選擇在時間的浪潮中忘記自己所說過的話。
《匆匆那年》裡方茴和陳尋分手的時候,方茴說為什麼他說過的話就不算數了呢?當初明明是那麼真誠的。方茴的好友林嘉茉說了一段很經典的話,那就是「我們每個人在許下承諾的時候都覺得自己可以做到,但承諾的意義就僅在於說出口的那一瞬間是真誠的而已。」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霍亂時期的愛情》,這本書的介紹很有趣,是這麼說的「我這一生有622個情人,但我只愛過你一個。」書的最後一頁就是「一生一世」這四個字,這四個字的分量太重了。這本書裡的男主和女主的故事就充分地體現了是喜歡還是執念,年少時的相遇,然後懵懂的相愛,後來女主發現對方並不是自己所期待的那樣子,就選擇了終結了這段感情。然後男主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守護著女主,直到最後女主的丈夫去世,儘管那時他們都已經滿頭銀髮了,男主還是向女主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他說他這一生都在等女主的一句「我願意」。這是一個很美的愛情故事,但是還是擺脫不了世俗的欲望,長達一生的等待,更多的可能是自己的執念吧。
經歷過異地戀的人都明白那種一個人坐上動車去對方城市的感覺,去的時候滿心滿眼都是開心,回來的時候又在計算著下次相見的日子了。異地戀很難,本來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都會因為看不到對方而被無限地放大化。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在兩個人已經分手了的情況下,還一個人偷偷地去了對方的城市一趟的經歷,而且對方是不知情的,你去那裡,也並不是去挽留,而是想再去看看那些地方,一個人帶著兩個人當初的美好回憶走在那座城市裡,慢慢地回憶,慢慢地淡忘,這也許就是失戀需要的儀式感吧。
青年文學作家盧思浩說「我們在選擇忘記一個人或者一些東西的時候,都會很有儀式感,比如剪個短髮,旅旅行,似乎把這些東西做完了以後,就真的可以跟過去好好說再見了。」但我想說的是,有時候,我們真的需要一個這樣的儀式感,來跟過去好好告別。
喜歡也好,執念也罷,在感情的世界裡能做到問心無愧就可以了。沒有誰會一直陪在誰身邊,不確定明天和意外會哪個先來,但都要好好地對待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