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在河北秦皇島市公安局統籌指揮和市局禁毒支隊的大力支持下,昌黎縣公安局多部門聯合行動,會同香河警方、甘肅警方,成功破獲一起重大販毒案件,抓獲5名涉毒人員,繳獲冰毒疑似物610克,收繳毒資13萬元,為「亮劍2020」禁毒領域打擊整治專項行動增添重大戰果。
2020年9月,昌黎縣公安局接到市局禁毒支隊移交的一條有關昌黎縣人販毒的案件線索,昌黎縣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先期外圍調查小組。市局佟晟興副局長、禁毒支隊李森林支隊長多次深入昌黎督導協調,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昌黎警方初步摸清了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5歲,原籍甘肅,)的基本情況,在交警部門的配合下摸清了嫌疑人駕駛的車輛信息及軌跡,迅速開展立案偵查和經營布控工作。
9月23日,辦案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夥同李某某(女,38歲,原籍甘肅)、朱某某(男,38歲,昌黎縣人,原籍重慶)駕車到山東會見毒品交易聯絡中間人許某野(男,25歲,山東省臨沂縣人)的信息,並掌握了李某某等人此後與中間人許某野到河北香河縣活動的軌跡。通過深度分析研判,辦案民警確認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近日進行毒品交易,在市局統籌協調和昌黎縣局主要領導親自調度下,副局長孟慶夫率領禁毒、刑偵、城郊派出所等20餘名民警當即展開全程跟控。
李某某等人於25日上午返回昌黎縣,在銀行取出20萬元現金後再次駕車到香河縣。2020年9月26日下午,在犯罪嫌疑人幾次更換交易地點並進行交易後,專案組民警在香河縣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在京哈高速香河入口將居中聯繫的犯罪嫌疑人許某野抓獲,繳獲毒資2萬元。在高速管理部門大力配合下,在京哈高速公路撫寧出口處將駕車返回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李某某(女)、朱某某抓獲,從三人駕駛的車裡繳獲冰毒疑似物610克、現金11萬元。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對經許某某介紹,從上家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手中購買價值7萬元毒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20年11月18日,昌黎縣局會同香河警方、甘肅禁毒部門將該案上線張某某抓獲,並搗毀了張某某正在籌建的製毒窩點,扣押了相關設備。張某某被甘肅警方解回另案處理。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