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刑偵劇是港劇的精髓,可是大家是否有想過為什麼?
電視劇裡那些駭人聽聞的案件,你或許認為它們是編劇杜撰出來的神作,但其實有很多都曾借鑑過真實發生的案件。
也就是說,那些奇奇怪怪的兇殺案,在2000年以前的香港並不是什麼天方夜譚。
其中,有一些案子更是轟動一時,至今都令人毛骨悚然。
以下是我們為大家盤點出來的香港十大兇殺案,看看現實中的刑偵劇裡,哪一部曾是你的陰影?
1、雨夜屠夫案
提到香港最著名的兇殺案件,這個案子絕對數一數二,因為它是一樁現實中典型的心理變態連環殺人案,也是曾令社會陷入恐慌的陰影。
兇手林過雲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將肢解過程拍照衝曬,把受害人的性器官製成標本保存欣賞,更曾將死者內臟放入口中品嘗,行徑令人髮指。
而引起這一連串事件的導火索,是1982年2月的一個深夜。
28歲的夜班的士司機林過雲搭載了爛醉如泥的舞廳女子陳鳳蘭,她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亂說了幾個目的地,讓林過雲白跑了幾個路線,心裡略有怨氣的他用電線將陳鳳蘭勒死,之後將其肢解。
那次之後,他嘗到了殺戮帶來的興奮,在短短5個月內就殺害了另外三名無辜的女性,最小的一名才17歲,他還將這名未成年受害者的屍體帶回家中奸屍後肢解,手段極其惡劣。
由於林過雲有拍攝記錄肢解過程的癖好,未免引起懷疑,他每次到照相館衝洗照片都跟人說自己在殮房任職攝影師。
直至最後一次衝洗時被衝曬公司負責人感覺到照片可疑繼而報警,才令林過雲落網,最終判處終身監禁並不予假釋。
他因多在雨夜犯案而被冠上了「雨夜屠夫」的稱號,也在一段時間內讓許多女生不敢再在雨天搭乘的士。
這樁震驚社會的驚天大案更是被影視導演們爭相搬上大熒幕。
其中,無線電視劇《壹號皇庭4》裡就有提到此事,並借鑑此案改編了一樁的士司機連環姦殺案的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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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Beyond的黃家駒甚至還以林過雲的思路歷程創作了歌曲《Dead romance part2》,可見這樁案子在社會上的影響有多大。
2、屯門色魔案
在「雨夜屠夫案」發生後十年的1992,另一個有反社會人格的連環殺手出現了。
他叫林國偉,住在屯門大興邨,曾在1992至1993年間強暴、搶劫了13名女子,當中3人被殺,一度使居住在屯門區的女性恐慌不已。
他的第一次犯案,是因為在駕駛途中,看到駛過的一輛的士中的女乘客長得很像自己的前女友,於是他悄悄跟蹤對方到一棟大樓,將她扯到後樓梯進行強姦,並搶走她的財物。
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地開啟了他的犯罪生涯。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他大多數時候只是劫去財色,並未像林過雲一樣將對方殘忍分屍,唯有三次因為控制不好力度、以及被受害人反擊而勒死了對方。
直至1993年8月,林國偉在一次實施強姦過後,強迫受害人交出電話號碼想要與之約會,於是給了警方設陷的機會,從而順利將其抓獲。
法證部通過當時剛剛引進的DNA技術,分析了之前遇害者身上殘留的精液,這也成為最終定罪林國偉的關鍵證據,使他被判處無期徒刑。
雖然林國偉堅稱自己是錯手殺人,但其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絲毫不比「雨夜屠夫」弱,因此他成為了繼林過雲後最廣為人知的一個變態殺手。
他的事跡也在1994年被李家聲在電影《屯門色魔》中重新演繹。
3、Hello Kitty藏屍案
對香港過去刑事案件有所了解的人,一定不會忘記這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檔案。
1999年3月,33歲的陳文樂聯同兩名共犯,將欠下巨債的23歲舞女樊敏儀押走,並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住宅單位裡,對她進行慘絕人寰的施虐行為。
在經歷一個月的被迫飲尿、吞糞、嚴重毆打、燃燒身體等折磨後,受害人在4月中旬死去。
三名施暴者隨後將她肢解、烹屍,更將她的頭顱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內並縫起,警方發現屍體時,Hello Kitty玩偶還在滲出血水,場面十分噁心。
三名行兇者出庭應訊時,其中一人聽到控方述說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況後,仍發出嬉笑聲,連法官都忍不住形容為「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
三人均被判無期徒刑,但其中一名共犯由於主動投案自首,加上決心改過態度良好,得以減刑,於2014年已經出獄。
這樁人神共憤的虐殺案當年亦成了影視圈的火熱題材,改編作品有2000年王敏德、湯盈盈主演的電影《人頭豆腐湯》,以及2001年黎耀祥參演的《烹屍之喪盡天良》等。
無線劇集《刑警》中一樁案件也借鑑了此案,死者的英文名還是叫Kitty,有明顯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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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Hello Kitty這個原本單純可愛的卡通形象,也在此案陰霾的籠罩下,在不少人眼中變得恐怖、陰暗。
4、紙盒藏屍案
說起藏屍案,在香港著名的大案中有這麼一樁至今都疑點重重的事件。
1974年12月,一位清潔工人在跑馬地一獸醫診所門外發現一個電視機包裝紙盒,打開一看竟是一名16歲少女的裸屍。
少女死因是被勒死,屍體兩個乳頭被割去,下體毛被高溫物體燒焦,但處女膜仍完整,不像是被姦殺的。
當時,稚嫩的科學鑑證顯示死者身上發現的269條纖維中,有7條與雪糕店員工歐陽炳強衣服的纖維吻合。
而紙箱放置處離歐陽炳強工作的雪糕店不遠,警方通過死者同學證實她經常到這家店吃雪糕,之後又在店內閣樓上發現不少紙盒和工程器材,因此將歐陽炳強逮捕。
在盤問期間,嫌疑人一直否認自己殺人,更稱自己是被冤枉,警察用盡一切辦法套話、逼供,也得不到歐陽炳強的認罪。
最終只能依靠環境證供,以及鑑證科提供的證據而定罪,判處歐陽炳強無期徒刑。
這也成為了香港首宗沒有動機、沒有人證、沒有吻合指紋的刑事案件。
後來由於疑點太多,使得歐陽炳強得以在2002年獲釋。
直至2014年他接受網上節目訪問時,仍然堅稱自己是清白,令人不禁懷疑究竟是嫌疑人心理素質太好,還是真的有冤情?
而真相恐怕已經不得而知,留下的只有世人對該案的震驚和恐怖記憶。
5、灶底藏屍案
看過《刑警》和《法證先鋒3》的朋友一定不會忘記裡面的「灶底藏屍」橋段,這其實也源於1975年的一樁真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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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源一個失業又失意的屌絲男子黃均泰,與鄰居一名54歲姓李的婦人發生金錢糾紛。
在李婦惡言相向以及動粗攻擊之下,黃均泰忍無可忍用酒瓶砸向她的頭,又用手緊握其頸,以舊報紙塞住其口避免她大叫,導致李婦死亡。
發覺對方沒有生命跡象之後,黃均泰一度嚇得不知所措,最後買來水泥,把屍體埋封在自己住所的廚房灶底下。
沒想到一個星期後,屍體腐爛流出的血水滲透到了樓下的小賣部,起初黃均泰解釋道是因為殺雞還沒來得及清理,小賣部的人也沒有起疑心。
但由於血水連續滴了四個多小時,讓小賣部的人都深感不滿,於是報警求助,這個秘密才被警方發現。
儘管這名男子聲稱自己本無意殺人,只是過失致死,但仍然被判處了無期徒刑,並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在服刑19年後,也許是苦受心理折磨,黃均泰用褲頭帶在廁所上吊,了結了自己的生命。
有人指他在精神病院內曾對著空氣大聲驚呼:「走呀!不要過來呀!」便猜測他是否被李婦的冤魂纏擾。
這聽起來雖然有些恐怖,但其實最可怕的,難道不是人心嗎?
這五樁觸目驚心的劣跡,構成了今日眾多刑偵影視的藍圖。
這些看似娛樂世人的作品,其實卻通過真實取材的再呈現為我們敲響了警鐘。
防範意識固然要有,但更重要的,是從根源遏制這類型犯罪的產生,這是人類社會的共同責任。
下一期將會帶來後五樁香港奇案,你記憶中的那一件是否會榜上有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