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標誌物,是包括基因異常表達產物在內的、能夠反映腫瘤存在的生物活性物質。目前檢測的大多數腫瘤標誌物,是在患有腫瘤的時候,人們觀察到的有異常升高的物質。
舉個非常普遍的例子,甲胎蛋白是肝癌的腫瘤標誌物。健康成年人血漿濃度一般小於25微克/升,如果持續大於200,甚至大於500,應考慮是否有原發性肝癌。
但就此認為腫瘤標誌物可以和癌症的發生劃上等號,這就有點過於絕對了,當然也不能認為腫瘤標誌物是不靠譜的。任何一種檢查結果,最好不要獨立的分析,應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來判斷。
根據一開始給出的腫瘤標誌物的定義,可以將腫瘤標誌物分為兩大類。
第1大類,是與腫瘤相關的基因。
包括癌基因、抑癌基因和腫瘤相關基因。正常細胞中存在不致癌的原癌基因,這些基因對人體並無害處,但各種致癌或者促癌物質的作用下,原癌基因可以發生突變,然後通過一系列的途徑引發癌變。
還有一種與腫瘤相關的基因,叫做抑癌基因,也叫抗癌基因,也存在於正常的細胞中,能夠抑制細胞轉化和腫瘤的生長。在一些腫瘤的發生中,常發現有抑癌基因的缺失、失活或突變。
應該來說,如果能夠了解相關癌症的癌基因和抑癌基因的變化情況,推測腫瘤發生會更加靠譜一些,但這需要複雜的檢測和分析,且人們對這些知識的認識還很不充分。
現在用於臨床的,更多的是腫瘤基因的表型標誌物,也就是第2類腫瘤標誌物。
包括基因的異常表達產物在內的、能反映腫瘤存在的生物活性物質。
既然能反映腫瘤存在,那麼這些物質就很可能是腫瘤細胞在原發病灶部位產生,或者由於轉移而引起相關器官組織產生的物質。
這些物質根據他們的生物、化學和免疫學特點,分為腫瘤特異性抗原、腫瘤相關抗原、酶及其同工酶和激素等。它們存在於腫瘤患者的組織、血液和排洩物中~與正常組織和細胞所產生的生物活性物質有所不同。
正常組織或者良性病變中,一般不存在或者含量很低。
如果這些腫瘤標誌物在腫瘤亞臨床期就能夠被檢出來,那是最好的了,但實際上這種理想的標誌物還不多,所以還需要結合其他的檢查來綜合考慮。
小結
腫瘤標誌物靠不靠譜,跟標誌物的種類有關係,有些特殊腫瘤相關的基因,是非常靠譜的,不但在診斷上靠譜,而且還能夠據此開發出相應的靶向治療藥物。
其他血液中檢查出的腫瘤標誌物,如甲胎蛋白、癌胚抗原、前列腺特異性抗原、糖鏈抗原等等,往往不能精準地確定惡性腫瘤的存在,只能夠做診斷方向的提示。
很多這樣的腫瘤標誌物如同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現在的醫院,有必要對這些檢查的意義做個評估,如果沒啥用,是時候對這些檢查進行清理了。
您覺得這些標誌物對你的診斷有用嗎?或者說,您跟這些檢查標誌物之間發生過什麼樣的故事呢?歡迎在下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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