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盧奕貝 張馨予編輯 | 昝慧昉1
1月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發布《化妝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費陷阱 》公告,明確提出不存在「械字號面膜」的概念,醫療器械產品也不能以「面膜」作為其名稱。且「妝字號面膜」不能宣稱自己是「醫學護膚品」。
械字號面膜的真正身份其實是醫用敷料,最早是醫院開給皮膚科患者或做過醫療美容手術的患者治療使用的,屬於醫療器械範疇。許多做完醫療美容項目的患者,需要使用醫用敷料給術後的受損皮膚創造無菌環境,同時起到保護創面、止血、防感染等作用。
根據國家藥監局的公告,醫用敷料可以與創面直接或間接接觸,具有吸收創面滲出液、支撐器官、防粘連或者為創面癒合提供適宜環境等醫療作用。但並沒有提及,醫用敷料還能有舒緩、修復和防止損傷後色素沉著等,眾多「械字號面膜」此前宣稱的功效。
化妝品研發工程師彭冠傑對界面新聞表示,醫美面膜,普遍存在功效誇大的銷售情況。在化妝品的監管體系裡,無論是特殊用途產品或是非特產品,都要對產品的全成分進行標註。然而,在很多醫美面膜的包裝上,大家都找不到成分表,一般只註明產品主要的成分。
界面新聞搜索發現,目前在電商平臺上售賣的「械字號面膜」所宣傳的功效眾多,除了常規的術後、曬後修復、補水保溼外、有些甚至主打緩解皮炎痤瘡、祛痘消印。在產品成分上,一般僅有兩行字的主要成分簡介。
此外,上述公告中也明確提出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敷料命名,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稱詞語,不得含有誇大適用範圍或者其他具有誤導性、欺騙性的內容。因此,不存在「械字號面膜」的概念,醫療器械產品也不能以「面膜」作為其名稱。
界面新聞在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搜索「械字號面膜」關鍵詞發現,雖然這類產品包裝上會規避「面膜」字眼,採用「醫用冷敷貼」、「膠原貼敷料」等名稱,但在電商平臺上的產品標題中,仍然充斥著「醫美、醫用面膜」等用語。
電商平臺上的械字號面膜產品標題中,仍然充斥著「醫美、醫用面膜」等用語。來源:淘寶平臺截圖另一方面,「械字號面膜」們非常熱衷宣傳的重點,在於「械字號」的審查嚴格、安全標準較高。
事實上,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醫用敷料產品按照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來劃分,分別按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醫用敷料凡是聲稱無菌的,其管理類別最低為第二類醫療器械;若接觸真皮深層或其以下組織受損的創面,或用於慢性創面,或可被人體全部或部分吸收的,其管理類別為第三類醫療器械。
其中,第一類、第二類的醫用敷料對人體的影響較小,生產公司在上市前向政府監督部門申報註冊的門欄較低。目前大部分的醫美面膜都是屬於第一類和第二類敷料,只需在省級或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或備案即可。
彭冠傑告訴界面新聞,械字號面膜在文案中宣稱自己生產環境更好的說法,其實目前經過GMPC(Guideline for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of Cosmetic Products,化妝品良好生產規範)認證的化妝品生產工廠,各方面的標準已經沒什麼區別。所以業內還有一種風趣調侃的說法,「把面膜袋的包裝印上械字號,就可以賣10倍以上的價格」。
界面新聞整理發現,在淘寶平臺上銷量較高的「械字號面膜」中,單片價格在19.9至49.9元區間,相比普通面膜的單價要高出一大截。
在淘寶平臺上銷量較高的械字號面膜中,單片價格在19.9至49.9元區間,相比普通面膜的單價要高上不少。除了對「械字號面膜」的科普外,國家藥監局也對「妝字號面膜」也進行了說明。妝字號面膜是指按照化妝品管理的面膜產品,指塗或敷於人體皮膚表面,經一段時間後揭離、擦洗或保留,起到護理或清潔作用的化妝品。
根據產品上市前監管方式劃分,面膜類化妝品分為兩類:第一類,上市前需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報註冊的特殊用途化妝品面膜,主要是宣稱具有祛斑美白等特殊功效的產品;第二類,上市前需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面膜,主要是宣稱具有保溼、清潔、滋潤等功效的產品。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規、規章的規定,化妝品不得宣稱具有醫療作用,其標識不得標註誇大功能、虛假宣傳等內容。一些面膜類化妝品,將產品宣稱為「醫學護膚品」、「藥妝」產品等,屬於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均是違法宣稱行為。
同時,國家藥監局指出,醫用敷料應在其「適用範圍」或「預期用途」允許的範圍內,由有資質的醫生指導並按照正確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為日常護膚產品長期使用。
界面新聞向多家「械字號面膜」商家客服諮詢使用方法,在沒有詢問顧客皮膚狀況的前提下,大多商家建議在第一周每天使用,第二周隔天使用,長期使用效果更佳。
截圖自創福康淘寶官方店鋪。彭冠傑認為,醫用敷料的設計生產本意是提供給皮膚科患者、做過醫美手術的患者使用的,正常的皮膚狀態下,完全沒有必要花高價去購買械字號面膜。
界面新聞向5家「械字號面膜」生產公司詢問國家藥監局公告一事,截至發稿均未得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