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我們愛過的,愛過我們的,終有一天,會離我們遠去,仿佛昨天還在擁抱,轉眼便觸不可及。是為,告別。
1
他們終於又見面了。在十五年後的同學會上。
她曾猶豫著要不要來,那些天,她會反反覆覆做同一個夢,住在很多年前的宿舍裡,晾衣繩上的溼衣服滴答滴答地滴著水,一個宿舍的姐妹們敲著飯缸,蜂擁著下樓到食堂打飯。
睜開眼,鏡子裡是一張中年女人暗淡倉皇的臉,生活的滄桑寫在她的眼角眉梢,那些清清淺淺的紋路裡有歷經風雨後的靜默。只是一想到他的名字,她的眼睛裡會閃爍出少女般羞澀的光芒,仿佛一堆已死的灰燼,重又燃起了微弱的火苗。
那個人,終究是她心底的一顆硃砂,哪怕N年不聯繫,卻與她的青春緊密相連,抵死糾纏。
那是多久遠的光陰了,有著最明媚的容顏和最旺盛的荷爾蒙。他們十指緊扣,把校園周邊的小路走了一遍又一遍;寒冷的冬夜,他把她緊緊裹在自己的大衣裡,兩顆年輕的心狂跳著,交付最笨拙的初吻;他用節省下來的生活費給她買喜歡的裙子;她在宿舍熄燈後點起蠟燭為他織溫暖的圍巾;甚至連老師,也默許了這樣美好的感情,會看著他們登對的背影送上會心一笑。
是啊,那樣盛大浩蕩的青春,好像不轟轟烈烈愛一場,便是對時光的辜負。
只是終究難逃畢業後天各一方的命運,那個尚不能自我保全的年紀,又拿什麼來保全兩個人前途未卜的幸福。刻骨銘心的誓言,在擲地有聲的現實面前,那麼蒼白,不堪一擊。
自此,天涯兩相隔。所有愛過的記憶,在日常生活的瑣碎裡、成家立業的安穩間,悄然淡去,竟好像從未發生。
時光,多麼殘忍,又多麼慈悲,殘忍到可以吞沒所有美好,又慈悲到能夠痊癒各種傷痛。
十五年時光的打磨,為人妻,為人母,她以為再見他時,她能做到足夠淡定,卻還是在短短的相聚裡,靈魂出了竅。她看著眼前的他,無法說服自己把這個人和記憶中的他重疊,那麼客氣卻又不失熱情的寒暄,那麼恰到好處卻又疏離的擁抱。她有種自己都不願承認的失落,不是因為舊情,而是覺得錯亂。
這個人,明明和她的過去密不可分,卻和她的現在毫無關聯。她記得他唇齒間的菸草味,記得他掌心粗糙的溫暖,記得他們在一起的每個細節,卻對近在咫尺的他不再了解。
她在這樣的錯亂裡明白了一件事,曾經的親密是真的,現在的陌生也是真的。時間把他們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讓他們在命運的長河裡短暫交匯,然後各奔東西。
在這場時隔多年的相聚裡,她終於徹徹底底完成了一場告別,和自己的過往,自己的執念,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幻想。
有一種告別,不是和別人,而是和自己。我們在這樣的告別裡,瓦解舊我,長出新我,把記憶捆綁在我們身上的一層又一層束縛,脫下、卸去,然後讓那些生生揪扯的傷口結痂,癒合。如此,才能以輕快的步伐,向著更遠的未來奔去。
2
所有的告別場景裡,唯有生與死,觸目驚心。
參加的唯一一次葬禮是伯父的,膀胱癌。儀式在老家舉行,聲勢浩大。
我不記得那場送別動用了多少父老鄉親,多少誦經和尚,多少鼓吹樂手,多少紙紮禮帳,我只記得棺木裡的伯父,形容枯槁,但寧靜安詳,像睡著了一樣。那是生性內斂的我在葬禮上唯一落淚的瞬間,我沒辦法接受眼前這個人再也不能說話,不能走,不能動,不能用他有溫度的手攙扶年邁的老伴兒。
就在不久前,他還去看過爸爸(他的兄弟),還笑著問起我工作的事,而此刻,這張臉近在咫尺,靈魂卻去往了另一個世界。無論生前關係遠近親疏,這種生與死的告別,還是讓我萌生出巨大的恐懼。
世間最大的不安,就是無能為力。握不牢,抓不住,只能眼睜睜看著一些人,一些情,消失在你的生命裡。永遠。
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而是,生與死的距離。只要活著,我就有無數個機會告訴你,我愛你,一旦陰陽相隔,我便再也沒有辦法讓你知道,讓你感覺到,我愛你。
媽媽至今說起外婆,仍會熱淚長流。她說她有太多遺憾,永遠沒有機會彌補了。如果可能,她再也不會因為自己生活的艱辛,而頂撞外婆,再也不會勒緊褲腰帶,把僅有的好吃的都留給丈夫孩子,唯獨忽略了自己的母親。
世間有哪一種告別,能抵得上生者對逝者的眷戀。以前我不相信一夜白頭,直到我參加完伯父的葬禮,聽到媽媽說起外婆,看到一個朋友在母親去世後白髮叢生,我才懂得,活著,最大。「死別」之痛,真的大過「生離」。
老家風俗裡,女兒要給父母準備壽衣。父母年邁,母親體弱多病,所以幾年前我便開始體驗這種預設的告別。舒適的老北京布鞋,純棉的中式夾襖,精挑細選最好看的照片以備放大,做這些的時候,我內心平靜。但我知道如果那天真的到來,我定會傷心欲絕。
我們都世事洞明,我們都勸慰別人生死有命,我們都知道每個生命都是世間孤獨的過客,卻在自己經歷時,深陷其中,難以抽離。
有一種告別,註定發生,無能為力。我們能告慰自己的,便是在有限的相聚裡,善待有情人,珍惜有緣人,把在一起的時光儘可能拉長,讓在一起的分秒儘可能美好。如此,告別那日,悲傷雖有,遺憾可少。然後,帶著對逝者的追憶,更好地活下去。
正如《尋龍訣》中,胡八一告誡痴情的王凱旋,丁思甜的犧牲,不是為了讓他為她冒死採一朵彼岸花,而是希望他們更好地活著。
3
我是個念舊的人,也因此,害怕一切改變,害怕曾經的交好變的疏遠,害怕無話不說的朋友有一天無話可說,害怕情人背叛,親人淡然。
所以,我一度害怕和別人走的太近,害怕參加各種各樣的聚會,害怕車站的送別。熱絡後的冷漠,狂歡後的蕭索,告別時的轉身,都會讓我倍感孤獨。
這種心態延續到兩性關係中,我便成為早早說分手的那個人。一旦一份感情偏離了預想的狀態,我就會主動地、急迫地擺出「無所謂」的姿態,提前轉身。仿佛掌握了告別的主動權,便能將內心的傷痛減少一分。好像再遲疑一點留戀一點,都是讓自己不齒的事。
害怕告別,卻偏偏善長告別。
小時候,我和表姐玩的很近,她人長的漂亮,寫的一手好文章,家裡有各種各樣的藏書,讓小她兩歲的我羨慕又崇拜。後來我們各自跟隨父母,在不同的城市輾轉,再見面時已是二十多年以後,明明都口才極佳的我們,卻再也找不到可以暢談的話題。那種努力親近卻無法親近的尷尬,讓我只想逃離。
久不聯繫的髮小,畢業多年的同學間,無不存在著類似的場面,曾經很近,現在很遠。真的如那句歌詞所說,相見不如懷念。
後來我看到一句話,讓我得已用理性的視角去看待一段關係的變化,「從生物學的角度,人的細胞是以七年為一個周期全部更換的。也就是說,過了七年,站在你面前的朋友其實是個徹頭徹尾的陌生人。」
生活是最高超的魔法師,它把相熟的人們投擲在不同的軌道上,然後,用漫長的光陰將彼此塑造成不同的形狀,把曾經濃稠的感情一點點稀釋,最終,把一個你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擠壓成一張名片,一個符號,無奈之外,再無其他。
除了在心裡為這段記憶劃上句點,和這個人悄然告別,我再也找不到更合適的處理方式。「沒有什麼比回憶幸福更能摧殘幸福」,生活,不過如此。
有一種告別,無聲無息,卻時刻上演。我們無法挽留,但那些記憶卻是我們愛過的證明,是我們存在過的印跡。
告別一份感情,告別一種關係,告別一段緣分,我們終是在一場又一場的告別裡,一點點長大,一點點活成現在的樣子。
林憶蓮在一首歌裡這樣唱道: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風雨
縱然記憶抹不去
愛與恨都還在心裡
真的要斷了過去
讓明天好好繼續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問我的消息
有一天你會知道
人生沒有我並不會不同
願你我都能站在記憶的廢墟上,不念過去,不畏將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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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蘇顏:廣告策劃人,生活記錄者,柴米油鹽裡寫字,煙火流年中成長。情感、婚姻、育兒、職場,不求總有真知灼見,只願分享點滴感悟。公號:她們的煙火流年(ID:yanhuoliunian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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