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讀莫泊桑的小說<<項鍊>>後,我總認為文中的女主人公,因賠償丟失的項鍊,而經歷了十年的苦難生活,真是活該!誰叫她太愛虛榮的呢? 從此,我就認定,愛戴項鍊的女人是愛慕虛榮的表現。
以後,我交了一個女朋友,她同我一樣出身平民家庭,穿著樸素。隨著交往的加深,我發覺她很愛項鍊,雖然她沒開口明說,可我心裡知道。
有次她生日,同我逛商場時,她在首飾櫃前駐足觀看了很久,但我不願買,不是我買不起,我只是覺得:「過份的打扮會讓人感覺輕俘無知,很庸俗。」我還說: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飾雕!你本來就長得太美了,我還巴不得你變醜點。」聽後,她沒說什麼,而神情很冷淡。
不久,她卻買了條一百元錢的金項鍊,雖然是假的,但看起來跟真的一模一樣。她戴上後,露出歡欣的喜悅!好似呼吸到沁人心脾的新鮮空氣!容光煥發!做事幹勁也大了。
可我卻看不慣,一個金屬鐵圈圈在脖子上有什麼美? 我覺得一點都不好,她本人卻樂滋滋的,戴了一段時間,因項鍊變了顏色就丟了。
不久,我母親病重住院,女朋友就天天去醫院照顧。出院後,母親對我說:「你給她買個金項鍊,她看著別人戴,喜歡得不得了。女孩子都是愛首飾的,俗話說:『找人找人,穿金戴銀!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女孩歡心了,婚姻就會幸福美滿。」
聽了,我卻不以為然。以後,我只給她買衣服,高檔新衣服一件接一件,也經常和她去吃高檔歺廳美食,可女朋友只是一般的高興,總也表現不出特別的歡喜。
隨著婚期的臨近,我們卻因一些小事分手了。兩年的相處,我們都投入了很深的感情,最後的結果卻讓我非常痛苦,她也是一臉傷心的淚,分手後,我很長時間都處在傷痛之中。
過了些日子,弟弟給年近八十的母親買了條十多萬元的金項鍊。母親戴上後,我驚奇地發現優美極了!心裡怎麼也沒有從前的那種反感。
後來,母親又戴上不知哪位媳婦丟在桌上不要的玉手鐲。母親說:「手鐲是假的,但戴在手上,心裡是甜的。心情好,做事就不累了。」
母親一生勤儉過日,辛苦勞累了一生,養育了我們一大幫兒女,如今,頭髮花白,滿臉皺紋,年過古稀之年又戴上金項鍊,仍然滿心歡喜。
我突然感悟:愛戴首飾是女人的天性,就像愛美是人的天性一樣。我們不妨滿足女朋友的一點虛榮,這會使她更加充滿樂觀向上的情趣。戴著首飾,她好似擁有一種戰勝煩惱和卑下的清明澄澈!精神煥發!
等我知道,以前對項鍊的看法是個錯誤,明白我是個愚蠢的男人,是個心胸狹窄的男人時,嬌美的女朋友早已成了別人的妻。
很顯然,一個女人的道德品質與她是否愛戴飾物是扯不上關係的。女朋友要金項鍊,就應該大方地送,只要是真誠地滿足了她內心的意願,她的心裡就會潮湧出巨大的,濃濃的愛……
心中有愛,有歡樂,有希望,這生命的三個內涵都豐富了,人生豈不是無比幸福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