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許多人如果不注意,可能會遇到交通事故。輕則劃破層皮,嚴重的可能會威脅到生命,無論是怎樣,受罪的都是自己。當我們遇到這樣的事情時,應該冷靜地對待,更不能互相爭吵,造成無法挽回的局面。
近日,杭州一位陳阿姨在路上被車撞了,左腳受傷。在事故單上,車輛全責還要承擔醫療費。然而,對方卻一分錢也沒付,還說:自己沒碰到她。
陳阿姨和記者說,她從十字路口騎車進來時,對方開車直接從她身邊擦了過去,她就這樣摔倒在地上。當時,車擦到了她的腳踝,褲子也都撕破了。
陳阿姨的左腳外側被紗布覆蓋。她說,定期換藥已經花2000多元,還不能工作。隨後,陳阿姨向記者展示了當時的監控情況。她騎車進去時,有一輛越野車開了出來,然後電動自行車向右傾斜,但視頻中看不出兩車相遇時是否有刮蹭。
陳阿姨說,由於小區機動車出口離她工作地點很近,當天看到一輛車剛出來,於是她借著道閘抬起的時候開進來,導致兩輛車相撞劃傷。陳阿姨說,她受傷後,對方直接開車離開。她不得不先報警,然後去醫院,診斷為皮膚挫傷。
隨後,交警通知雙方前往交警大隊處理事故,並出具了事故鑑定證明。上面說車輛左轉時沒有保證安全。車輛負全責,陳阿姨不負責任。
交警要求對方在確認書上簽字,但對方稱自己並沒有碰到陳阿姨,還說視頻慢放的話可以看出,在車還沒開出去陳阿姨就摔倒了。陳阿姨說,她的腳放在踏板兩側,是被車擠到了。但是,另一方不同意這一結果,並說自己不需要再去書面申請。
對方說他對這件事真的很抱歉,但他真的沒有碰到。雙方都可以有自己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當事人在事故認定書出具後3天內未提交書面覆核申請。認定書就會自動生效,如果陳阿姨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提起上訴。
路上一定要多加小心,隨時注意來往的車輛,確保自身安全。如果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應該以合理的方式解決。
平時在路上騎車時一定要注意周圍的車輛,車輛在行駛時都是有視野盲區的,特別是大型車輛,一定要遠離。更要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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