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21歲的曾志偉迎娶18歲的王美華,新婚之夜,曾志偉丟下王美華在外玩了3天3夜。婚後王美華生下2個女兒,可曾志偉不管不顧,最終,王美華毅然拋下5000萬財產和2個女兒,淨身出戶。
1953年曾志偉出生在香港的宦官世家,小時候的曾志偉可以說要風得風要雨得雨,集萬千寵愛於一身。
王美華14歲時,跟著舞蹈團來香港演出,遇見了17歲的曾志偉。曾志偉對王美華一見鍾情,兩人相戀4年後,曾志偉將王美華娶進家門。
在結婚典禮上,酷愛足球運動的曾志偉對王美華說,我要生個足球隊。可是新婚之夜,曾志偉便趁著酒勁兒,拋下妻子,和他的兄弟們出去玩了,直到玩了三天三夜才回家。
婚後王美華放棄歌唱事業,安心做起了闊太太,並且為曾志偉生下兩個女兒,曾寶儀,曾詠儀。
可是作為丈夫的曾志偉,依然在外面吃喝玩樂、夜夜笙歌,無心照顧家庭。他甚至還說:「你讓我在外玩3年,我再肩負起這個家的責任。」王美華無奈,只得答應。
最終,王美華忍受不了,提出離婚,並且放棄5000萬分手費,以及兩個女兒的撫養權,淨身出戶了。
離婚後,王美華與小12歲的汪建民傳出戀情,後來迫於生活壓力,在女兒曾寶儀的幫助下開始重回演藝圈。
後來,曾志偉家庭發生變故,他也在一夜之間從一個富家公子變成了落魄的闊少爺,無奈之下曾志偉選擇進入娛樂圈,開始跑龍套的生活。
曾志偉整天與成龍、洪金寶混跡在一起,積極發展自己的資源。此時,一個叫朱錫珍的女人出現了,她和曾志偉很快墜入愛河,朱錫珍未婚先孕,先後為曾志偉生下兩個兒子。
朱錫珍與曾志偉在一起的時候,恰逢曾志偉事業的上升期,所謂先立業後成家,曾志偉在前面摸爬滾打,朱錫珍為他照顧家庭,最終在兩人的努力下, 曾志偉迎來了事業的爆發。
1982年,曾志偉執導的《最佳拍檔》票房超過兩千萬,隨後《福星高照》、《最佳福星》的接連成功,讓曾志偉成為躋身上流社會。
直到1989年,事業有成的曾志偉迎娶朱錫珍為妻,婚後曾志偉就將朱錫珍與兩個兒子送去了加拿大。曾志偉曾說:「鄙人生性放蕩不羈,愛自由,不要管我太緊,錢可以上交,但自由不能限制。」
於是朱錫珍便順理成章,掌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而曾志偉則繼續風花雪月。自此,他們夫妻兩人,分居了20年,過著自己的日子。
直到曾志偉的兒子,曾國祥長大,也沒有見過父親幾次面,還曾經公開揭露家庭:關係「大家的關係一直很疏離,爸爸對群體生活的需要,遠遠超過對家庭的需求。」
但是曾志偉卻不以為然,他對妻子和整個家庭的態度則是,「我一早就已經攤牌了,她有身家,我有自由。」
直到2020年,朱錫珍與世長辭,曾志偉到場流淚,只是不知道,這眼淚中,有幾分真誠與動情,如果當真如此捨不得,當初怎會異國分居。
婚姻到底是愛情的階梯還是枷鎖,從朱錫珍和曾志偉的婚姻來看,一個常年在外玩得不亦樂乎瀟灑自如,偶爾回家看看妻兒,一個多年操持家事還得憂心丈夫的私生活。
這樣的婚姻應當是一堵隱形的城牆,隔絕了兩個完全不同卻必須要有牽連的人。
這種形式上的婚姻對兩人沒有約束而言,也就失去了起碼的責任。愛一個人就要對她負責,更要對這個家庭負責,才是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