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
我覺得紋身不應該是社會和壞人的代名詞 ,
它於我而言僅僅是一種獨特的紀念方式 。
我會把希望能一直陪伴我的人或物紋在身上,
也或者是希望自己一輩子銘記的事情或道理。
Soda:
現在社會對紋身的偏見暫時還是不會變的。
至少得等我們這一代人長大後才有可能會有改觀吧。
但紋身並不是判斷一個人的好壞標準,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錯誤。
很多時候紋身是對人、物,事
的紀念的一種表達方式。
月月:
圖一:這個紋身是我和我最重要的人一起紋的。
我們紋了彼此的出生年月日,
結尾還加上了彼此名字的首字母。
因為我們對彼此很很重要。
是一種永恆的羈絆。
圖二:在手腕上紋月亮因為我名字裡有一個月字。
紋在上面時時刻刻提醒自己,
找自己、做自己、愛自己。
Cyclone:
剛開始接觸紋身的時候是19歲 。
那時可能還比較懵懂 ,對紋身更是無知。
出於好奇和衝動我紋了第一個自己喜歡的紋身。
也在此同時我也真真正正喜歡上了紋身,
去查閱有關紋身的信息,去從藝術的角度欣賞紋身。
(線條 霧面 色彩)人的皮膚就像一塊畫布,
有的人會靠紋身去紀念一些事情或者人。
就像是埋藏在皮膚裡面的時間囊,
每當看見就可以去懷緬那些往事和人,
但我只是純碎想將自己喜歡的紋身紋在身上去欣賞。
壹:
其實我爸媽挺反對紋身這個東西,
當初我紋了第一個
他們甚至和我大吵了一架然後趕我出門,
可是也抵擋不住我對紋身的熱愛,
他們趕我出門後我又立刻去紋了一串字母,
其實猶豫了挺久的,就是love myself。
警示自己要先愛自己才去愛別人。
我身上所有的紋身都是有它特別意義。
有的人可能說紋身就不是什麼好人,
難道憑一個人的愛好就可以斷定這個人的人品嗎,
未免太苛刻了。這個世界對紋身者的歧視太大了。
但是我不在乎,只要做自己,堅持自己喜歡的就好了。
匿名:
我對於紋身的態度其實是中立的,
我不贊成未成年紋身,也不贊同模仿黑社會紋身,
但同時也不應該帶著有色眼鏡看待紋身,
這只是一個選擇而已,
就像有些人選擇晚餐吃飯,有些人選擇晚餐吃麵條一樣。
白粥:
不用太在意別人的看法,做自己才是最酷的。
訓唔醒:
說起紋身,我初二的那年生日就跑去紋了第一個,是一隻獨角獸,不過紋毀了。當時是去了一家比較劣質的店,沒有慎重選過紋身店的後果。雖然毀了但我也不是特別想去進行覆蓋,畢竟是第一個紋身。紋完還挺喜歡的,對於十幾歲的我來說還挺刺激的,我覺得大家的皮膚都是乾乾淨淨的,而我終於有跟大家不一樣的地方了。然而後來仔細看了看,才發現真的紋毀了,一點都不像獨角獸。 過了半年左右,我媽在我洗頭的時候就看到了它,我媽那時候還不相信我真的跑去紋了,覺得我是貼的哈哈哈。紋身真的會上癮,紋第一個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反正老媽也沒發現,我就開始越來越狂,直到後來她才發現那是我真的紋上去的。有點意外的是她跟我爸都沒特別大的反應,就是讓我不要再紋,我還以為他們會打我,趕我出門,結果沒有。反而我爸跟我說,「紋了就沒得後悔了,洗是會就疤痕的,而且很痛,不要覺得這東西新鮮就亂來,你這個年紀爸爸懂,爸爸以前也試過,我不說什麼了,你要想清楚。」 說真的,我沒有像別人一樣深思熟慮的想過才去紋的,身上的紋身也有紋毀的,也不是每個紋身都附有特別意義的,甚至是突然想到想去紋就去了。無論是怎麼樣,請看到這篇文章的你一定要記住,找對風格和手工好的工作室跟紋身師,建議先看一下他們的作品。然後跟他們溝通好你想要什麼樣的圖案,你的想法是什麼。決定好了,再去紋,避免不喜歡去覆蓋。還有對於紋身,到現在為止還是會有異樣的眼光去看待紋身的。沒關係,不要去在意別人的眼光,你是你自己,別人是別人,只要不影響到自己未來工作的就好了。最開始的或者說到現在,紋身對於我來說是一樣紀錄我人生的「記事本」?哈哈哈,反正我是這樣覺得,到我老了再看回自己身上的紋身,在陽臺的搖椅上躺著,回想著以前的所有事情跟人物,挺愜意的不是嗎?它也是我唯一能帶進棺材的東西,那麼到我死亡的那一刻,我希望帶著我熱愛的一生死去。FP:
我覺得文身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利紹俊:
文身只是一種喜好,就好比有的人喜歡燙髮一樣,
都是這麼非常普通的一件事而已。
有的人認為紋身的就是混混、黑社會,
但我想說紋身的不一定是壞人,不紋身的也未必是全是好人。
紋身不應該承受偏見。因為它存在於我們所有人中。
不論明星、政客亦或者是你我在內的普通人。
不要給紋身貼上任何一個標籤,
同為紋身它只是一個普通的喜好,就像打火鍋。
你喜歡吃牛肉,而我喜歡吃羊肉,
它只是每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
有的人說紋身的人素質不好,但我覺得人的素質與紋身無關。
對我來說紋身他只是藝術是裝飾,對於眾多紋身人群來說是一種愛好,
到現在我也接受過很多異樣的目光,
希望未來有一天我們紋身愛好者再也不會被任何人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待。
CC :
這串英文是愛父母和愛自己的意思,紋下來是因為經歷過一些事吧。
本身我對於紋身還是挺喜歡的,
很多人對於紋身還是抱有一種歧視的目光。
我個人覺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吧,
紋身不一定是壞人,壞人不一定有紋身。
這只是一種世俗的偏見,文化的差異罷了。
塔塔:
我的第一個文身是專門設計的。
是為了紀念重要的人而紋下的。
同時還有象徵偽善的丘比特和非惡的美杜莎。
我把那一段記憶銘刻在我滾燙的血肉和迷茫的靈魂上。
我的第二個文身是我最嚮往的地方——吉力馬札羅山,赤道雪山。
對於我來說,文身融合著我的愛與被愛的欲望,
還有我的過去、現在、未來。
它是唯一一樣可以陪伴我直至我躺進棺材的東西。
我渴望永恆不變的愛,但世間的一切都轉瞬即逝。
唯有我的文身,和它背後的意義會永遠陪著我直到化為灰燼。
至於偏見,我也做好了承受的準備。
做好自己,管他呢。
以上。
後來的男人知道不可以歧視女人,
後來的白人知道不應該歧視黑人,
後來的我們知道不應該歧視同性戀,
因為我們沒什麼不同的。
我們也有好人,也有壞人。
我們沒有理由,承受那些惡意揣測的目光。
時代在更迭,人的思想在變化。
我堅信擁有花臂的人們光明正大地走在街上,
不受異樣目光打量的那一天,
一定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