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原名陳平,是自己改的名字,由於父母給起的名字太難寫,年少的時候叛逆,初中時經常逃課,高中畢業後,已經讀完了市面上流行的書籍。她是無數青年學生眼中的奇女子,足跡遍布世界各地,最鍾情與撒哈拉沙漠,本書是三毛最受歡迎的作品,徵服了無數讀者。
他寫書完全是為了父母開心,跟父親關係不是很好。有一天她逃課在一個書館裡看書,看到了一張撒哈拉沙漠的照片,她覺得好像看到了前世今生,有一種特別熟悉,找到歸宿的感覺。於是決定搬去住,去那邊生活。
全書主要有一些精彩絕倫的散文構成,當年三毛去撒哈拉沙漠找自己的男友荷西,然後在那種枯燥單調的生活當中,找到了自我,從此,三毛便寫出了這本以沙漠生活為背景的生活式的散文,折服了無數人。
市面上颳起了三毛熱的浪潮,無數人口頭相傳,文青們特別喜歡這一流派式的三毛情。
「你在想什麼?」荷西說。 「我在想,飛蛾撲火時,一定是極快樂幸福的。
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我的解釋裡,就是精神的文明
我並不氣餒,人,多幾種生活的經驗總是可貴的事。
生命的過程,無論是陽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嘗嘗是什麼滋味,才不枉來走這麼一遭啊!
我要看看在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裡,人們為什麼同樣能有生命的喜悅和愛憎。
我看沙漠很嫵媚,沙漠看我卻不是那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