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17:2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近年來,隨著直播帶貨模式「風生水起」
李先生看上了直播帶來的巨大流量,
想和「直播一姐」薇婭合作
藉此來銷售公司的短褲,
到最後才發現這是一個騙局...
李先生是溫州某服飾有限公司的法人,他想讓公司產品在線上直播銷售,便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上海某公司的劉某。劉某吹噓能將他的產品上「薇婭直播間」推廣,隨後李先生於2020年5月12日在上海與劉某籤訂了一份「帶貨合作協議」,推廣費28萬元。協議中約定,2020年5月12日至7月11日期間,劉某將安排李先生的產品在「薇婭直播間」進行直播銷售,ROI(推廣費/營業額)比例為1:3,李先生於第二天將18萬元匯至劉某帳戶。
幾天後,李先生相繼收到了來自杭州某文化傳媒公司的材料,內容分別是已收到劉某公司的委託帶貨申請以及直播確認單,確認單上寫著李先生的產品將於6月15日晚直播。當天李先生又通過轉帳方式匯給劉某7萬元,還有3萬尾款等直播之後再付。
然而當天過了約定時間,李先生也沒有看到自己的產品上直播,自己準備了100萬的短褲沒有銷路。李先生便跑到了杭州去薇婭的公司核實,被告知材料上的公章是假的,該文化傳媒公司也沒有相應的確認單。
隨後,李先生查得劉某所在上海公司的營業執照已於3月17日被吊銷,聯繫劉某,對方也一直推諉,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李先生到溫州當地派出所報了警。
8月24日晚,劉某在上海一酒店房間內被警方抓獲。劉某交代,他自稱是上海某公司的法人與李先生籤了協議,收到錢後的劉某有幫李先生的產品獲得某線上平臺曝光,做一些運營維護,但因李先生沒有發送產品質檢報告等原因,上不了直播間。
2020年12月22日,劉某因犯合同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法官說法
涉及金錢交易一定要慎重。在沒有弄清真實情況之前,請勿急著掏腰包,要有防騙意識。特別是網絡,因為其虛擬性,更要慎之又慎;交易過程中要學會保留證據。要保留聊天記錄,尤其是發紅包、轉帳、匯款的記錄,因為這些東西對於取證十分重要;發現上當受騙要及時報警求助。一定要及時向警方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協助警方偵查破案件。
素材來源:甌海法院
原標題:《「我能讓你的產品上薇婭直播間!」 商家輕信被騙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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