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車輛很普及,有些年輕人可能沒有那麼多積蓄買車,於是就會通過貸款的方式買車。這樣一來,只需要交個首付,每個月拿出一些錢來還款,就可以有一輛車可以供日常生活使用。但是這個車最好是在車主名下,否則在自己的親戚或者朋友名下就很容易發生衝突。近日,貴州就發生了類似事件。一名女子貸款給前男友買車,如今卻還要幫他還貸款,想想都很虧。
貴州畢節的趙女士三年前跟周先生談戀愛時,周先生說讓趙女士幫忙貸款買車,趙女士沒多想就答應了。兩個人一起買了這輛車,周先生拿出了首付的錢,趙女士貸款,車在趙女士名下。車子雖說一直在趙女士名下,但由於她沒有駕照,所以車一直都是周先生在開。一開始的時候,周先生每個月都按時還款,可是後來兩人感情出現問題分手了,他就再也沒還過。
但是車還是周先生一直在使用,趙女士說從2019年三月份開始,周先生便不再還錢。發現逾期後,一直都是趙女士現任丈夫薛先生在幫忙還。到現在薛先生已經還了兩萬多還差一萬多需要還。周女士曾試圖跟前男友周先生溝通還款的事情,但周先生明確表示不還。
後來趙女士通過查詢得知,這輛車有多條違章,差不多五十多條,並且還有將近上萬元的罰款沒有處理,現在這輛車處於脫審脫保的狀態。薛先生表示,自己現在很擔心司機把這輛車開出去後,如果出了什麼事情,司機沒有償還能力,對方會找到車主來解決。
車在周先生那裡,他也不還款,還多次發生違章,有點過分了。不過周先生說他現在願意將這輛車還給趙女士,但是趙女士要把前期貸款和首付的錢還給他一部分。但是問題是,車子還回來趙女士還是得花錢。而且車子好還好說,現在這輛車還有上萬元的罰款和五十多條違章。於是趙女士不想接手這輛車。
雙方無法達成一致,趙女士表示她可能會先到派出所備案。先表明這輛車不在自己手中,避免出現其他糾紛。周先生的做法確實有些不妥當,甚至可以說是有些過分了。車在自己的手裡,不僅不還貸款,而且還這麼理直氣壯。說實話,筆者認為這輛車完完全全就是周先生一個人在用,只是用趙女士的身份貸款。兩人分手後,貸款也應該他自己還,不僅不還,車還給趙女士還要問她要錢。
其實之前就發生過類似的事件,重慶的一名女子被前男友套路貸款買車,結果人財兩空還要被追債,不還錢就影響自己的徵信問題。所以說,除非是自己非常信任的人,不然不要幫別人貸款,否則只會牽連到自己。
親兄弟還要明算帳,更不用說是男女朋友了。筆者在這裡提醒廣大網友,千萬不要幫別人貸款,這不是個小事。輕則花點錢,重則影響到自己的誠信。現在社會誠信這麼重要,為了不值當的人降低個人徵信真的太不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