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創新正向激勵機制營造守信社會氛圍
「今年遇到新冠肺炎疫情,我們經營一度陷入困境,還好法院出臺了激勵機制,給我們帶來了生機。」日前,周寧縣某林業公司企業負責人談起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創新推出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激勵機制時,連連稱讚。
2019年以來,市中院在開展「大學習、深調研、敢擔當、真落實」工作以及司法護航民企體驗日、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專題調研等活動中,發現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執行中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部分被執行人有強烈履行意願,但確實無能力一次性履行還款義務,因被列入失信名單,在融資貸款、企業生產、政策性支持、交通出行、晉職晉級等方面受到限制,失信懲戒措施反而削弱其履行能力,也影響其生產發展。
市中院院長董明亮介紹:「為了給『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重生』機會,樹立失信懲戒和誠信激勵的導向,經充分醞釀、反覆研究,我們從去年底開始在全省法院率先實行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激勵機制,並制定《失信被執行人申請信用修復激勵評分辦法》等,今年6月專門召開推進會,進一步推廣適用信用修復激勵機制,不斷擴大守信激勵效應,營造誠信社會氛圍。」
按照該機制,通過提出申請、審查條件、權利救濟等程序,如符合條件便可實現信用修復。原來,周寧縣某林業公司與另兩家公司在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中,被判決應連帶償還福建省某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計3000多萬元,因有2100多萬元剩餘債務未履行被納入失信名單,導致企業在許多商業合作上頻遭客戶質疑,也在法定代表人出行、公司貸款、投資以及享受政府政策扶持和補貼方面,受到很大限制。執行過程中,企業負責人表示將配合法院處置其名下的11961畝無患子森林用於還款,法院審查後,決定對其予以信用修復,通過「放水養魚」的方式,讓企業實現「造血再生」,避免企業因連保等因素造成停工停產。
信用修復激勵為進一步營造誠信社會、優化營商環境、激勵萬眾創業以及完善法院執行退出機制等提供了新的路徑,重新激活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盡最大努力維持其「造血能力」,促使其自動履行執行案件。信用修復機制試運行以來,截至11月,全市法院已對544名被執行人進行信用修復,促進235人履行還款義務、234人達成還款意向、累計金額達1.16億元。今年5月25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充分肯定了市中院的創新舉措:「福建寧德等法院推行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促進自動履行率大幅提升,營造了褒揚守信的社會氛圍。」
福建環三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黃宇健表示:「這項制度是寧德中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也是寧德中院在執行程序過程中一項創新,該機制是對符合條件的失信被執行人給予『重生』機會,促成此類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法律義務。該制度的有效實施,不僅有助於解決執行難問題,還能對營造誠信社會起到促進作用。」
下一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在認真總結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家代表和各方的意見建議,不斷完善信用修復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信用修復激勵機制的示範、輻射、帶動作用,深入推動《關於建立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修復及自動履行聯合正向激勵機制的實施意見》實施,充分發揮市發改委、文明辦、市場監管局、稅務局、銀保監會等成員單位的聯動作用,營造鼓勵自動履行、支持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獲得感。
(文章來源:閩東日報)
(責任編輯:DF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