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以來,微商便以星火燎原之勢迅速覆蓋朋友圈,看著身邊越來越多的親友加入這一新興行業,一方面是佩服她們的創業勇氣,一方面又是對她們的重重憂慮,深怕她們一不小心誤入傳銷歧途。微商與傳銷的距離到底有多遠?這個問題三言兩語恐無法講清,特行下此文,稍作提醒。
在弄清楚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得先了解下傳銷的法律概念與基本特徵。
1、什麼是傳銷?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結合實踐中的大量傳銷案例,我們可以總結出傳銷大致有以下四大基本特徵:入門繳費、發展人頭、洗腦培訓、無產品或產品低劣。
1、 入門繳費。包括繳納會員費、加盟費或者認購商品獲得會員/代理資格等多種形式。
2、 發展人頭。主要表現為介紹或騙取他人加入,並以此作為計酬依據或返利依據。
3、 洗腦培訓。或名為「上課」、「峰會」,講授大量成功案例、發展人員技巧,如何月入幾萬、幾十萬。
4、 無產品或產品低劣。傳統傳銷一般無實質產品,或以低劣產品為誘餌,過分誇大產品實際價值。
了解了傳銷的法律概念和基本特徵,我們再來看看微商傳銷的類型有哪些?
根據2017年01月06日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公布的《微商行業規範》徵求意見稿:
微商傳銷是指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微商傳銷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上線從下線的營銷業績中提取報酬的;
(二)以入門費、加盟費、許可費、培訓費、認購商品、會員卡、儲蓄卡、彩票、職業培訓等變相交納入門費,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並以此獲取回報的;
(三)先參加者從發展的下級成員所交納費用中獲取收益,且收益數額由其加入的先後順序決定的;
(四)組織者的收益主要來自參加者變相交納的費用的,或來自假借專賣、代理、特許加盟經營、直銷、連鎖等名義費用的;
(五)組織者利用後參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的;
(六)其他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或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從事變相傳銷活動的。
由此,我們可知,微商之所以會和傳銷扯上關係,主要原因為其多層次發展代理並以下級代理數量或銷售額計算上級代理的銷售業績或返利依據、以購買商品獲得代理資格的經營模式與傳銷發展人頭、入門繳費的形式特徵基本相同。
那麼,到底如何區別合法的微商多層次經營模式與傳銷呢?
首先,我們得先明白兩者的根本區別,主要為以下兩點:
1、 盈利的主要來源不同(根本目的不同):合法的微商多層次經營模式盈利的主要來源是產品本身的價值;而傳銷盈利的主要來源是發展人頭,通過強迫或誘惑他人上交費用牟利;
2、 銷售的商品不同:合法微商銷售的商品是實實在在的商品,有一定的質量保證,商品價格符合市場定價;傳銷的商品大多不存在或為「三無」產品,商品價格也完全脫離其價值。
然而,以上僅為理論知識,實踐中,要判斷商品的價格是否遠超其價值並非易事,現實中的微商代理很多並沒有和廠商直接接觸,對產品本身也並沒有那麼清楚,那麼,如何才能讓自己不陷入傳銷歧途呢?方法如下:
首先,在決定作某品牌的微商代理前,請先核實以下問題:
(1) 生產商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如果對方提供了相關證書,可到相應官方網站核實。如該廠商具有直銷牌照,那麼其在微信上採取多層次經營模式構成傳銷的風險相對不大,但如有企業對你宣傳其正在申請或已經獲得直銷牌照,那麼你得提高警惕了,因為實踐中直銷牌照門檻很高,並不容易獲取,同時也可登陸「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官網進行查詢核實。另外對該生產商的基本工商信息可登陸「全國企業信用信息網」查詢。
(2) 所銷售的產品是否合法?主要考查是否為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的「三無產品「;是否為國家特許經營產品(常見的有藥物、菸草、植物油),特許經營產品一般微商並不具有買賣資格。
(3) 產品售後能否得到保障?主要為退貨、換貨機制及損害賠償機制是否足夠完善,是否存在壓貨風險。
其次,在搞清楚這些問題後,如果你還是決定從事微商代理,那麼建議與商家或者你的上級代理籤訂書面的代理協議,以防出現問題時找不到索賠對象。
再次,當你已經成為微商代理後,那麼你最好時時反問自己到底是在靠渠道賺錢還是靠產品本身賺錢? 所謂的上課、培訓、會議等實質是否就是在給自己洗腦?
最後的最後,只想說產品是關鍵,產品是關鍵,產品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