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辭職再找工作可不可以?在職跳槽好還是裸辭再找工作?

2021-02-20 Mark帶你進外企

出來工作總會碰到不順心不如意的事情,有大事也有小事,也不少職場新人會被領導或HR誤導讓你「自己申請離職,這樣好聚好散,還能在行業內留個好名聲」等等。於是就出現了沒找到下家就離職的情況,俗稱「裸辭」。

那先辭職找工作可不可以?能不能裸辭?

回答:不可以,儘量不要裸辭。找工作還是在職跳槽的好。

裸辭的原因很多,但最常見的還是衝動。具體包括但不限於:「不喜歡我現在的工作」「受到不公平待遇心裡委屈」「工作單調太枯燥,一眼望到頭」,「公司太小,崗位沒發展」「人心太險惡」「一見到理科的東西就頭暈」「瑣事太多,扯皮太多,加班太多,錢又不多總而言之就是煩」。看了別笑,這都是過來諮詢的人親口跟我說的。以上這些,都屬於過幾天冷靜一下就沒事的那種可惜當時沒人勸你一下。

另外的則可能是客觀或其他特殊情況,比如公司搬遷,崗位異動,長期外派,降薪降職等。總的說來,前者衝動裸辭不可取,後者儘管可以理解但你也儘量先拖著,多爭取點時間讓你找好下家再提離職。裸辭的弊端很多,最致命的是以下這三個:

1. 大部分公司的HR及用人部門更傾向「目前在職」而非「目前離職」的求職者。

先講兩個對立的觀點。

觀點一:在職跳槽,騎驢找馬的行為不道德會被HR或面試官鄙視
觀點二:處於離職狀態的人能短期內入職,報導時間比在職的人早,這反而是個優勢。

提出這個說法的人要麼社會經歷太少,要麼就是資本方或企業故意誤導求職者。知名的大公司都傾向於目前在職的人,只有小公司或者管理混亂的企業由於長期缺人才喜歡離職或裸辭的。實際上裸辭獲得的面試機會和入職機會要比在職的人低很多。具體原因我特意諮詢過不少做HR的朋友和同事這個問題。總結下來:

一方面裸辭給人一種職業規劃不明確,工作狀態不穩定的刻板印象;

另一方面用人部門喜歡」挖人「,能從另一家公司甚至是競爭對手成功把人招來表明我方團隊,企業平臺,薪資水平等受到了青睞,充滿成就感。

對於大公司或一些知名外企來講,你早2周跟晚2周入職沒什麼區別。因為大公司流程完善分工明確,不會出現缺一兩個人項目就進行不了。別說是晚2周入職,你最後反悔把offer拒掉也不妨礙公司和用人部門的正常運作。

最後這點則是結果導向的,據我面試他人的經歷總結下來發現在職人士的面試發揮一般比離職人士要好,整個表達和思路更加從容和有邏輯,可能跟他們一直處於正常的工作狀態沒有斷層有關。

2. 求職周期一長容易造成心態失衡,最終將就一家小公司或一份底薪工作。

經歷過兩次以上跳槽的人應該有所體會,從我們社招求職的第一步把簡歷投遞出去開始,到電話初試,公司用人部門複試,總監及大領導終面,談薪資並確認報導日期,發offer,可能有的背景調查,體檢,正式入職,整個過程快的2周結束,慢的則有可能1-2個月。2周內完成的企業一般比較講招聘效率,往往複試和終面都在一天內完成,發offer很快同時也沒有背調。這類公司我遇過,其中不乏優秀的大型民企不過也有差的私企。慢的那就是歐美外企,典型的講究招聘流程正確而不在意效率,即便你兩周內完成並通過了面試,也需要到第三或第四周才會有HR跟你談薪資待遇和報到日期,談好了需要層層審批,讓各位領導在系統裡批准後HR才能發offer,再加上可能到來的背景調查,外企的整個招聘過程持續1-2個月甚至更長再正常不過。

上述環節,從投簡歷開始到你正式入職,期間的任何一環出現問題這次招聘就馬上以失敗告終,對於招聘周期短的還好,一旦周期拖長不僅變數增多,你的心態也會開始有類似下面的變化:

-> 從裸辭後決定重新求職,投出第一份簡歷開始;

-> 2周內如果沒有任何面試邀約30%的人就開始著急,但心態尚且能穩住。

-> 超過1個月以後60%的人開始著急,信心就有點動搖,開始從網上大量搜有關簡歷,求職,招聘的文章,認為自己的簡歷或求職方法出現問題。

-> 超過2-3個月心態逐漸處於失衡,眼看著流水只出不進,此時只要有公司打電話邀約就肯定回去面試,但面試時又會特別緊張。

-> 超過3個月的,就是下圖的這種狀態,開始急病亂投醫,只要有公司發錄用,降薪降職加班都答應,打算先將就著入職再說——本來不想答應的,但近幾周以來家裡人沒少問我「為什麼還不去上班」「有沒有面試,面試怎麼樣了」,時不時還讓我去考個公務員或去當小學老師算了,這offer不去也得去了。

結果去入職後卻發現這家公司的工作跟上家差不多有可能還更差,又開始迷茫忍不住想換工作了,最終工作1年換3份工作,個人履歷完全被玩壞。簡歷不好看怎麼辦?沒辦法那就只能造假『合併』履歷,逐漸陷入惡性循環。

3. 薪資很難談上去,會被HR大幅壓價。

在HR電話初試時,百分之百會跟你確認目前是否在職以及離職原因。一旦進入談薪階段,很多公司的HR一方面會問你索要銀行流水核對你簡歷中寫的目前薪資,另一方面會利用你迫切想找到工作的心理對你的期望薪資進行壓價,談不上去是大概率的事情。比如說你上份工作是稅前8000月薪,裸辭2個月後新工作可能給你壓到9000甚至8500,漲幅連10%都沒有,這次跳槽在薪資這項你就完全失敗了。此時你已經2個月沒收工資,生怕談崩於是工資少點就少點吧,大概率就從了HR先去上班了。因此,裸辭找工作薪資也很難談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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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裸辭的三大弊端。為了自身的職業發展,我們求職時應該參考以下的這個觀念:

我們每一次的跳槽都要換一份比上家更好的工作,更上一層樓。可以是薪資,崗位的提升,也可以是企業平臺或生活質量的提升,通俗點講就是錢多/事少/離家近/崗位晉升有前景/公司知名有發展。
上面五項至少滿足三項你再決定跳過去,全部滿足最好,這樣才是好的跳槽。

想要找到這樣的工作,除了你的硬實力外,關鍵在於時間+運氣。你無法保證要找工作的期間你的目標公司恰好招人,又恰好能讓你通過面試,那就只能反過來於在職期間長期關注它們的招聘信息,看到合適的機會就去申請。這裡的「長期」可能是幾周,幾個月,甚至1,2年說不定。因此,好工作多數時候是在職期間有意或無意得到的機會,好的跳槽也多數是在職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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