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化妝品動物實驗
在世界各地,兔子、豚鼠、倉鼠和老鼠經常被作為化妝品安全性實驗的對象。現有的化妝品動物測試主要有三種,分別是德萊賽測試(眼睛刺激性測試)、皮膚刺激性測試和LD50測試(半數致死量測試)。為了測試洗潔劑、髮膠及指甲油等物品對眼睛和皮膚刺激性測試,主要使用兔子作為實驗對象。因為它們沒有淚水,不會把測試物質從它們眼中衝洗掉,受過測試的兔子所受到的痛苦包括眼鏡刺痛、潰爛、出血而至失明,在實驗結束後,這些實驗動物會在無麻醉的狀態下被悶死,斷頸,或是砍頭。僅僅在中國,每年約有 30萬隻動物死於化妝品試驗。
部分國家和地區全面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
據統計發現,歐盟、挪威、紐西蘭、以色列、印度都已經全面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並對新近做過動物實驗的化妝品上市銷售予以禁止。
歐盟: 2004年9月,歐盟要求所有針對化妝品成品的動物實驗全面禁止。在公益組織Cruelty Free International 的努力和推動下,歐盟在2013年頒布實施了動物化妝品實驗禁令。禁止銷售採用動物做實驗品的美容產品。無論是歐洲生產還是歐盟外生產的美容產品,凡是使用動物實驗或包括動物實驗成分的,均不得在歐盟銷售。
印度:2014 年6月,印度在化妝品檢測標準中廢除了動物實驗。頒布新規「148-C」,明確禁止化妝品動物試驗,並將這一新的規定補充到現行的藥品化妝品法規(1945年制定)。此次禁令仍限於在印度領土內進行的化妝品動物試驗,未對進口化妝品作出要求,直到2014年11月,印度禁止進口進行過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在亞洲居領先地位。
停止化妝品動物試驗在全球取得實質性進展
巴西:作為巴西最大的州,聖保羅自2014年1月份開始禁止化妝品動物試驗。全國性禁止正在討論之中;修訂了國家標準,要增加對非動物試驗方法的認可。
中國大陸:我國化妝品企業、機構在保證化妝品安全測試真實有效的前提下,正在不斷推進非動物測試技術研究。2014年6月,我國針對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洗髮液、香水等日常使用的化妝品)去除了強制性動物實驗的要求。然而,此次監管條例變動並不適用於進口的化妝品和國內生產的染髮劑、止汗劑、防曬或美白產品等「特殊用途化妝品」。
紐西蘭:2015年3月通過了在國內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的法規;正在推動禁止銷售新近做過動物實驗的化妝品的法令。
美國:美國於2015年3月提出人道化妝品法案,稱將在一年試行期後終結化妝品動物實驗,然後在三年內逐步淘汰經過動物實驗化妝品的銷售,此法案一直在被推動中。
中國臺灣:2015年4月,臺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修正《申請含藥化妝品含新化合物成分應檢附之技術性基本數據》,規定「安全性試驗應以科學上合理可行且具有佐證效力的非動物替代試驗方法為優先。」
加拿大:2015年6月18日,加拿大參議院提出議案BILL S-234,要求修改《食品和藥品法》(零殘忍化妝品),擬在加拿大境內禁止進行化妝品動物實驗,並禁止銷售經動物實驗測試的化妝品原料和成品,但是這項措施不適用政府授權的化妝品動物試驗。
韓國:韓國國會於2015年12月31日通過了『化妝品法部分修改法案』,韓國化妝品產業開始實行禁止動物實驗法,根據法案的規定,經過動物試驗生產製造的化妝品及化妝品原料產品,將不得流通及銷售。但涉及國民保健上的需求及個別原因時,通過相關評價後可適用。動物權利組織國際人道協會(HSI)稱,該法案大致相當於歐盟在2004年全面禁止化妝品動物試驗的政策。
日本:就禁止化妝品動物試驗問題,日本發起了與政界、立法界和相關企業的高層對話。
此外,另有澳大利亞、紐西蘭、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也在相關公益組織和活動的推動下,為終止化妝品動物實驗不斷進行努力,以期使美麗遠離「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