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四川成都雙流區6月28日發生一起墜樓事件,14歲女孩祝小小(化名)從自家11樓墜亡。
嫌疑人邱某已46歲,2019年8月,女兒第一次被脅迫與邱某發生關係時還未滿14歲。
朱琴華說,兩人通過QQ認識,邱某讓她拍自己身體私處照片和視頻發給他看。邱某拿到這些照片和視頻之後,就要求祝小小和他見面,邱某直接以圖片、視頻公之於眾相威脅。
朱琴華稱,2019年8月20日前後,邱某帶祝小小去酒店開房,邱某一個人去前臺開房,讓祝小小從後門上樓梯去的房間。其後多次強迫其與自己開房。
母親在得知孩子懷孕後立即報警,2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正式對此案立案偵查,邱某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但是根據犯罪嫌疑人行蹤跡象表明,疑似被取保候審,且抖音帳戶依然在更新,並且前往西藏等地旅遊。
7月1日,據該案負責民警介紹,目前嫌疑人邱某已經被採取強制措施,但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取保候審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的決定權屬於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結語
本案嫌疑人現在的狀態儼然是人民群眾所不能接受的,但是從法律角度看,本案在公安機關偵查證據尚不充分的情況下,也是有可能對嫌疑人取保候審,以便繼續調查事實。既然公安機關已經回復案件仍在偵辦當中,取保候審也同樣是被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一種,需要我們冷靜等待,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也不會讓任何一個「好人」蒙冤,不能讓國家法律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