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不該利用職業之便追星。
每一個職業都有其應有的職責,身處什麼職位,在工作的時候應該履行什麼的職責,而不是去做職責之外的事情。職責之外的事情不僅僅只追星,還有其他懷有私心、特別是有私利的行為更加是不值得提倡,甚至譴責,或者收到該有的懲罰。
摸魚是不是在做職責之外的事情呢?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職業要求,對於職責內外的分界線也有所區別。比如像我這種新媒體運營,摸魚刷熱搜是很正常的材料瀏覽,但要是一名老師在上課的時候刷微博,而且還在課堂上跟同學們說一些與學習無關的負面信息,我覺得這樣並不合適。
不要覺得這是雙標,這就是不同職業的不同標準,放在不同的其他方面也一樣。
以前看過的一個新聞,說的是學校統一訂購的紅領巾印上廣告,這樣的行為就是典型的利用職業之便謀取私利,而同樣的,作為一個老師,以老師的身份讓學生完成自己追星的目的,這無疑也是不合適的。
如果將追星作為一種職業行為,那就應該將自己的職業身份表明;如果追星只是個人的興趣愛好,那麼就不要以其他職業身份下場,特別是一些對社會影響比較大的職業,比如教師、醫生、機關單位職員等,因為這樣對於粉絲身份和職業身份都會有不良的影響。
比如,你支持偶像的時候,不僅以粉絲的身份說,還以自己職業作為擔保,這是借用職業原有的權威性來給偶像造勢,偶像是獲利者,但對於職業形象的影響是不可預估的;而一旦職業形象受損,反過來也由於是為了偶像獲利而受損,自然是誰獲利誰就會站在風口上,這是無可厚非的事實。
其實對於明星而言,某些職業在某些時候的追星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道德綁架,只不過由於特殊時期,這樣的行為能帶來更多的鼓舞,自然不好說出這個問題。試想一下,如果別的明星都回應粉絲的願望,唯獨自己的沒有回應,是否顯得自己冷血無情呢?當然,即使是道德綁架,回應也是一種雙贏的操作,明星贏得了名聲,而粉絲也實現了自己的願望。但特殊時期產物,不應該成為常態的倡導,利用職業之便追星是對職業的不負責。
追星相反的是「黑粉」,如果僅僅是因為不喜歡明星而表達自己不喜歡,我覺得很正常,但同樣不應該利用職業之便表達自己的討厭。有時候我也不太明白有些人為了黑而黑——對於別人像是深仇大恨一般,通過各種不合適的手段來反對別人。這可能是我沒有這些人相似的經歷,這些人之間或許真的有深仇大恨,但我認為這樣的舉動也不好,看著很糟心,即使不利用職業之便同樣不可取。
戾氣解決不了問題,最好的結果不過是讓雙方都得到最壞的結果。
我現在算不上是利用職業之便來「反追星」呢?這就是不同職業的特色性了,我的職業就是表達,不同於傳統媒體是個沒有感情的公平觀點輸出,而我是有自己的情感選擇的;對於一些事情基於道德與法律,我可以有和別人不一樣的看法。
-end-文-夢惜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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