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1月20日,由蘇、美、英、法四大戰勝國聯合設立的國際軍事法庭在紐倫堡開庭,以策劃戰爭罪、參與戰爭罪、戰爭罪和反人道罪四項罪名對以戈林為首的納粹德國高級戰犯進行審判。第三帝國元首兼納粹黨黨魁阿道夫·希特勒於1945年4月30日畏罪自殺,逃脫了這場正義的審判。如果希特勒被生擒活捉,必定會作為頭號戰犯站在紐倫堡法庭的被告席上,並將受到上述所有罪名的指控。不過,除此之外,他恐怕還要承擔另一項經濟犯罪方面的罪名:逃稅。有證據顯示,希特勒在統治德國的十餘年間攫取了數目驚人的財富,並且利用手中的權力逃避了大量稅款,堪稱納粹德國最大的逃稅者。
■ 1945年11月紐倫堡法庭被告席上的納粹高級戰犯。
就經濟生活和個人財富而言,希特勒在1919年加入德國工人黨之前可以納入低收入人群。希特勒出身於小官僚家庭,家境不算貧困,但他早年為追求自己的藝術理想而浪跡維也納時,的確一度窮困潦倒,與流浪漢無異,只能靠賣畫餬口。一戰後,希特勒謀得一個政治偵探的差事,收入微薄,如果不是奉命調查德國工人黨的機遇,他很可能會在戰後通貨膨脹劇烈的社會環境下再度陷入生計無著的困境。
■ 希特勒早年的畫作,他曾經一度淪落到賣畫為生。
在成為德國工人黨的第七位委員進而取得黨的領導權後,希特勒不僅獲得了政治上的立足之地,在經濟上也擺脫了生存危機,至少不必再為衣食用度操心。從事政治活動必然需要大量的金錢,而希特勒憑藉出眾的演講才能和富於煽動蠱惑的言辭,為納粹黨贏得了眾多支持者和經濟資助。在積聚大量政治活動經費的同時,希特勒的個人經濟狀況自然獲得了明顯改善,作為黨的領導人物,他的生活消費基本可以視為納粹黨的日常支出。
■ 希特勒與納粹黨徒們舉行聚會,在成為黨的領袖後他的經濟狀況也得到明顯改善。
隨著希特勒的發跡,其財務狀況開始受到稅務機關的關注。早在1924年稅務官員就對希特勒的財產來源和納稅情況提出了質疑。當時,因為1923年11月「啤酒館暴動」的失敗,正在監獄服刑的希特勒購買了一輛豪華的梅賽德斯轎車,但購車款項來源不明。面對稅務官的質詢,希特勒宣稱這輛車是用銀行貸款購買的。1924年12月,希特勒被提前釋放,他聲稱當時的全部個人財產不過是「一張書桌和兩個書架」而已。然而,許多年後人們通過整理巴伐利亞政府的舊檔案發現,在納粹黨活動早期希特勒就已經欠下50萬馬克的稅費!
■ 1924年希特勒從蘭斯貝格監獄出獄時在他的新車前留影。
希特勒在九個月牢獄生活中,通過口述完成了有「納粹聖經」之稱的《我的奮鬥》,並於1925年出版。這本充滿偏見狂想、邏輯混亂、言辭晦澀的書起初銷量慘澹,但隨著納粹黨的崛起,銷量水漲船高,從1930年的5.4萬冊暴漲到1933年的85萬冊,而《我的奮鬥》的版稅成為希特勒個人最重要的財富來源之一,僅在1933年他就從該書的銷售中獲得了高達123萬馬克的收入,按照2015年的幣值約合440萬美元,這是一筆極為可觀的收入,要知道當時在德國教師的平均年薪不過4800馬克。按照稅率計算,希特勒應該支付40.5萬馬克的所得稅,但他實際上沒有拿出一個芬尼。到1945年時,《我的奮鬥》的發行量已經達到1000萬冊,至少為希特勒帶來了760萬馬克的巨額收入,而且完全是免稅的!
■《我的奮鬥》是納粹德國最暢銷的書,為希特勒獲得了豐厚的收入。
在成為德國總理一年後,希特勒再度遭到稅務方面的麻煩,稅務部門質疑他沒有如實申報收入水平,並要求他在八天內繳清全部拖欠稅款。然而,已經大權在握的希特勒再也不必尋找銀行貸款之類的藉口,他直接指示財政部長插手此事,最終財政部宣布免除希特勒目前和未來的一切稅務!作為回報,財政部國務秘書得到了一份每月2000帝國馬克的獎金。
■ 1933年1月成為德國總理的希特勒與他的政府成員們在一起。
《我的奮鬥》的版稅收入並不是希特勒唯一的財富來源,實際上他還有其他收入渠道,比如出席集會發表演講的出場費,作為德國總理領取的政府薪水,還有肖像權的專利等等。在納粹德國時期,希特勒的形象遍及整個德國社會,從郵票到明信片,從肖像畫到雕塑,而所有使用希特勒肖像的行為都可以讓他從中收取數額不菲的報酬。在公開的收入之外,希特勒還有一些灰色收入來源,比如地下政治獻金、黨內資產收益等等。有學者估計,希特勒在其職業生涯中個人資產的價值最高可達11億帝國馬克!妥妥地躋身億萬富豪之列。此外,作為德國最高統治者,希特勒還享受著由政府提供的各種福利待遇,包括生活起居、衣食住行乃至安全保衛等等。
■1944年發行了面值為42芬尼的希特勒肖像郵票。
然而,儘管坐擁億萬資產,希特勒在成為第三帝國元首後,始終以生活簡樸、不事享樂的形象示人,將自己打造成德意志樸素生活方式的典範。希特勒不吸菸,也很少飲酒,奉行素食,衣著簡約,幾乎從不佩戴奢侈飾物,很少親近女色,長期保持著形式上的單身主義,這一切都與沉迷享樂,追求奢靡的戈林及其他納粹權貴形成了鮮明對比。然而,在這種簡單生活方式的背後,希特勒擁有巨額財產的事實和他利用公權逃避稅務的行為都暴露了他內心深處對金錢的渴求和強烈的佔有欲。
■ 1936年希特勒在伯格霍夫別墅的辦公室內,他的生活相當簡樸。
談及希特勒的財產,不能不提到馬克斯·阿曼。他是希特勒的老相識和最早的追隨者之一,早在一戰時期就與希特勒同在巴伐利亞第16步兵團服役,還是希特勒所屬步兵連的連軍士長。一戰後,阿曼成為一名出版商,對於希特勒和納粹黨給予大力支持,成為納粹官方出版社埃厄出版社的總經理,也是《我的奮鬥》的發行人。在納粹黨掌權後,阿曼被任命為德國出版事務的總負責人,被授予黨衛隊總指揮(相當於大將)銜級。不過,在公開的職務之外,阿曼還是希特勒的私人財務助理,《我的奮鬥》的版稅收入都是由他負責管理,他還幫助打點希特勒的其他個人財產,並將這些巨款以秘密戶頭存入不同的銀行,相關財務記錄只有阿曼一人掌握,並且隨身攜帶。
■一戰時期,希特勒(右)與兩位戰友的合影,中間就是馬克斯·阿曼。
1945年5月德國戰敗投降後,阿曼作為納粹黨要員被盟軍逮捕,於1948年9月被判處十年徒刑,後於1953年被提前釋放。無論在關押期間還是在獲釋後,阿曼始終沒有向外界透露任何有關希特勒個人財產的詳細信息。戰後,阿曼被剝奪全部財產,於1957年3月在貧困中死於慕尼黑,同時也把關於希特勒財富的秘密帶進了墳墓。到底希特勒曾經擁有多少財富,這可能是一個無解之謎。
■ 1930年身穿黨衛隊制服的馬克斯·阿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