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二級建造師考試實行考後審核,第一次資格審查的時間是2021年1月11日至19日,也就是從今天開始,所以大立小編在這裡提醒考生,及時進行資格審核,以免影響自己後期的證書領取。
關於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383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函〔2020〕172號)文件規定和要求,我省將對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科目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考後資格審查,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審查對象
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科目成績合格人員。
二、審查時間和方式
2021年1月11日至19日省直和各設區市審查機構進行第一次資格審查,2021年1月20日至2月1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第二次審查。審查方式為網上審查,審查對象無須到現場接受審查。
三、 需上傳補充材料的審查對象範圍
報考級別為「考全科」審查對象,審查界面中「學信網學歷」欄目未顯示學歷學位信息的,須於2021年1月19日17:00前通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資格覆核」欄目上傳身份證和學歷或學位證書的掃描件,逾期未上傳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審查資格。 「學信網學歷」欄目未顯示相關學歷學位信息的原因有:
(一)2002年以前獲得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
(二)中專學歷;
(三)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
(四)軍校成人學歷;
(五)黨校學歷;
(六)其他原因導致「學信網學歷」欄目未顯示相關學歷學位信息。
四、告知審查結果
2021年2月3日前 「審查狀態」顯示為「辦理中」,2月4日,審查機構向審查對象發送查看審查結果提醒簡訊,審查對象應保持填報手機信號暢通並按照提示查看本人審查結果。
五、審查結果公布和公示
審查結果於2021年2月4日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網址同上)公布,請審查對象自行登錄查看,2月8日至22日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專業技術專欄公示合格人員名單。
六、列印《成績合格證明》
公示期結束4個工作日後,合格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綜合業務辦理平臺自助列印《成績合格證明》。
七、特別提醒
(一)審查界面中「學信網學歷」欄目已顯示相關學歷學位信息的,審查對象無須再上傳學歷學位的掃描件。
(二)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審查機構將通過江蘇省二級建造師歷年合格人員數據進行篩查,審查對象等待審核即可。
(三)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19〕50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19〕393號)精神,參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蘇人發﹝2005﹞19號),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如需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如需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審查機構將根據省住建廳提供的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信息對上述審查對象進行篩查,審查對象等待審核即可。
(四)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及培訓班證書不等同於學歷學位,不符合報考條件。
八、虛假承諾處理
審查對象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