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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和前夫高中同學,我和閨蜜大學同學。
前夫當初在外省上學,我在本省省會城市上學。
大學畢業後,我和閨蜜均留在上學城市工作,前夫也來到我上學城市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我和前夫戀愛並結婚。
又因為閨蜜是外省人,所以,我和前夫就成了她工作城市最親近的人。
那時候,我經常約閨蜜上我家吃飯、嘮嗑,沒想到,換來的卻是引狼入室。
最終,他們的事情被我發現,於是我和前夫離婚了。
在我和前夫離婚還不到半年時間,她就和我閨蜜結婚了。
更可笑的是,我和前夫結婚的時候,並沒有買房子,當然,也沒有來得及生孩子,就發現了他出軌我閨蜜這件事;在他和我閨蜜結婚後沒多久,他倆就把房子買了。
因為我和閨蜜還有很多共同的大學同學,她在那些同學面前會厚顏無恥地說:她和我前夫才是真愛。
我也就呵呵了。
木子李編後語:
你是一個能在你前夫沒能力買房的情況下,願意和他結婚的女人;你閨蜜則是一個能從家裡拿一部分錢出來,和你前夫共同承擔買房重擔的人。
所以,導致的結果,他們結婚不久,就實現了買房的願望。
一個細節:你和你丈夫高中同學,但是,那時候,你們並不是情侶。
工作之後,或許因為有高中同學這層關係,老家又在一個地方,所以,會本能的親切。在此情況下,你們建立了戀愛關係。
很多愛情的誕生,都是來源於:同學、鄰居、同事,因為交友圈就那麼大。
最終,你的婚姻被你閨蜜挖牆腳,或許,真的是你前夫以及你閨蜜會覺得他倆更加投緣。
從道德層面講,他們兩個人的行為確實挺噁心的。
現在,已經形成了離婚的結果,關於你前夫和你閨蜜,只能是你的仇人,並隨著時間流逝成為陌生人。
眼下,你對他們的態度必然是:不妒忌,不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