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郝嘉奇 北京報導
2019年4月9日,廣西嘉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和投資」)以廣西投資集團恆元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恆元貿易」)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為由,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回貨款及支付違約金共計10億餘元,並以廣西投資集團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債權人利益為由,要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20年4月16日,廣西投資集團收到案件的一審裁定書和一審判決書,其中判決確認嘉和投資對恆元貿易享有本金、滯納金、違約金的債權,同時判決廣西投資集團對恆元貿易欠付嘉和投資的本金約7億元及相應的滯納金、違約金(三項金額合計不少於10.6億元)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廣西投資集團6月24日公告稱,公司收到一審裁判文書後,向廣西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目前案件二審尚未開庭審理。
不過,《中國經營報》記者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查詢到,該案已於6月22日開庭。
庭審錄像顯示,廣西投資集團上訴稱,一審沒有查清本案的真實交易關係,本案實際上是恆元貿易向嘉和投資借錢,雙方的兩份倉單買賣合同只是形式,實質上是融資性貿易,嘉和投資預付給恆元貿易的貨款應該認定為出借款。一審判決認定廣西投資集團對恆元貿易承擔連帶責任,對其構成了過度控制、有完全的支配,存在事實認定錯誤。
被上訴人嘉和投資答辯稱,恆元貿易以合同的形式套取嘉和投資9億餘元後,廣西投資集團通過調帳、資金歸集等手段劃轉了7.96億元。無論是否籤訂合同,是否應將相關倉單交付,恆元貿易都要經過廣西投資集團審批,後者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在法庭辯論階段,廣西投資集團表示,本公司按照國有資產的監管規定,對下屬企業調帳、資金歸集,管理下屬企業業務和人員、監督資金使用,並不是侵佔其財產,也沒有損害債權人利益。廣西投資集團作為恆元貿易實控人,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和履行股東義務,並無濫用股東權利損害恆元貿易或其他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嘉和投資的主張沒有事實與法律根據。
嘉和投資則表示,在合同籤訂、資金進入恆元貿易帳戶後,資金是如何被支配的,白砂糖等期貨、倉單是如何被轉移、質押的,證據非常清楚,在一審中經過充分的質證、辯論,已經被一審法院認定。
案件二審未當庭宣判,記者將持續關注進展。
2018年5月3日,嘉和投資以恆元貿易不能清償其到期合同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其破產清算,法院於2018 年5月30日裁定該申請。
2019年12月12日,法院判決恆元貿易對嘉和投資負有2.07億餘元債務。嘉和投資以廣西投資集團濫用對恆元貿易的控制權,導致其在涉案交易中產生重大損失為由,要求廣西投資集團承擔連帶責任(金額不少於2. 07億元)。案件預計於今年7月7日開庭審理。
廣西投資集團稱,公司目前經營狀況穩定。2019年,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1800.33億元、利潤總額41.76億元。2020年一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402.09億元、利潤總額13.60億元。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資產總額5187.92億元,淨資產896.98億元,本次訴訟金額佔公司淨資產的比例為1.41%,對公司償債能力不會產生較大影響。
記者6月24日致電嘉和投資方面,工作人員稱此案由母公司廣西嘉和置業集團跟進。記者撥打該集團官網公布的電話,無人接聽,撥打集團年報上的電話則被掛斷。
廣西投資集團是廣西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官網顯示,它排名廣西百強企業第一位。廣西嘉和置業集團是一家大型民營企業,天眼查顯示,其法人代表為溫慕松。
(王乃璇對本文亦有貢獻)
(編輯:郝成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