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家長在網上爆料,河南某小學附近兩家文具店賣電子菸給小學生,20多元一根,有很多小學生購買。不少家長表示店家的此類行為嚴重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希望有關部門對店家嚴懲。
看到這樣的爆料,網友紛紛表示:「把電子菸賣給小學生,店家到底怎麼想的,良心何在?」,「是不是看錯了,只是長得像電子菸的玩具,還是等待調查結果吧」,「要真的向未成年銷售電子菸,一定要進行嚴懲」。
2003年11月10日,我國正式籤署《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該公約目的是呼籲世界上所有國家儘可能開展廣泛的國際合作,控制菸草,尤其是對未成年保護方面,更是做出以下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對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菸草製品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實物」。所以,即使網友猜測小學生手裡拿的只是長得像電子菸的玩具,店家向小學生銷售菸草製品的玩具也是不妥的。對於家長爆料向小學生售賣電子菸一事,該市工商局表示非常重視,回應已有工作人員前往調查。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晏豔律師表示,儘管我國目前對電子菸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電子菸作為傳統菸草製品的「科技創新品」,宣傳可以代替傳統菸草,健康無害,但其實還是存在較大的安全和健康風險。2018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菸草專賣局發布了《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的通告》該通告載明,為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為防止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購買並吸食電子菸,建議電商平臺對電子菸產品下架,對相關店鋪(銷售者)進行扣分或關店處理;加強對上架電子菸產品名稱的審核把關,採取有效措施屏蔽關聯關鍵詞,不向未成年人展示電子菸產品。
電子菸在產生之初,宣傳標語是「有助戒菸」、「無害健康」等,但是電子菸真的對身體毫無傷害嗎?答案是否定的,早在多年前,世界衛生組織就談及,電子菸同樣含有各種有害物質尼古丁和甲醛的含量同樣很高,吸食同樣會危害人的健康。甚至市面上還有很多生產質量並不合標準的電子菸廠家,由此流傳出來的電子菸,還會存在其他的不明危害。若工商局查明,商家向小學生出售電子菸為真,將會誘導其從吸食電子菸轉向吸食真正的菸草,讓未成年人過早的遭受了吸菸的危害。
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明辨是非和判斷正誤的能力遠遠不夠,他們並不明白吸食電子菸帶來的危害。面對此次家長的爆料,無論最終調查結果如何,各級市場部門都須加強對電子菸市場的監管力度,學校與家長也須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媒體對青少年吸食電子菸的危害也應多多進行宣傳。社會各界攜起手來,防止電子菸成為未成年人接觸的「第一口煙」、避免青少年誤入電子菸迷途,共同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打造一個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