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分配順序的立法完善 | 郭璇玲 張譯支 | 律師視點

2021-02-08 家事法苑

家事法苑微信號:famlaw

  專注於婚姻家事繼承訴訟實務研究,分享中國婚姻家庭法制建設及理論研究資訊動態,致力於推動家事訴訟程序立法及完善,共建特定專業領域內法律職業共同體陽光下業務研討、正當、正常交流的和諧平臺。
  家事無小事,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和萬事興,共同關注,共同學習,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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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資訊簡報》於2008年2月15日創辦,嘗試搭建與律師同行、學者、法官、公證員、房管、媒體、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組織進行業務研討、正當交往、信息共享的橋梁與平臺,共同促進中國婚姻家庭法制建設。獲取方式:
1)簡報電子版下載:http://www.famlaw.cn/download.aspx。
2)專題資料:家事訴訟程序立法及完善相關資料、繼承法修改專家建議稿及爭鳴專題資料、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施一周年專題資料、2008全年合集精編版、2009年全年合集、2011年全年合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的理解與適用爭議專題、全國首例冷凍胚胎權屬案專題特別版、夫妻婚內確認財產所有權訴訟問題之探討資料專題、家事法實務沙龍夫妻財產約定、贈與辨析專輯等,下載網址:http://www.famlaw.cn/download.aspx。

  「家事法苑」家事法主題QQ群(群號:171337785)---即時分享交流中國婚姻家庭法制信息動態,須以「城市+單位+姓名」實名申請、交流,只接納法律職業共同體專業人士。


           「家事法苑」電影.音樂休閒主題微信群

        群內每天不定時分享電影及音樂最新資訊,群友圍繞電影和音樂主題交流互動,豐富法律人的業餘生活;

       不定期組織群友線下集體觀影、電影資料分享、電影原聲音樂視聽鑑賞沙龍。

       有意願加入者應以「城市+單位簡稱+真實姓名,加電影音樂群「,申請添加以下任一管理員:

       郭琪助理(微信號:15600520634);

       陳貝貝助理(微信號:18817836410)

「家事法苑」家事法實務交流系列微信群群規則

(2019年2月修訂版)

       「家事法苑」家事法實務交流系列微信群由「家事法苑」律師團隊創建,目前包括以下11個群: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A-H群)、繼承法苑實務交流群(A-B群)、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

       總群主:楊曉林

       其中,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分群主:趙寧寧;副群主:李丹、陸珊菁、冉維佳

       各群管理員:楊曉林、段鳳麗、鄧雯芬、李凱文、陳貝貝、郭琪、付鵬博、劉海娜;

       王志鋒、徐文麗、楊竹一、李琳、陳建宏、李煒、辜其坤、季鳳建、嚴健、萬薇。

一、建群宗旨

       家事無小事。真誠歡迎對婚姻家事繼承及相關領域感興趣的律師、法官、檢察官、學者、公證員、房管、民政、婦聯等政府公務人員、法務工作者及其他法律從業者、學生、媒體朋友加入,共建陽光下專業領域內法律職業共同體業務探討交流的和諧平臺。

二、本系列群分享、交流的主題及範圍

       本系列群定位為特定專業領域主題群、學習型群。

       本系列群主題為婚姻家事繼承相關問題,群內分享資訊及交流範圍原則上應限於與主題相關的實體及訴訟與非訟程序理論與實務問題。繼承法苑實務交流群和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分享資訊及交流範圍特定於繼承問題和涉外家事問題。

       群內主要分享國內外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及理論研究動態,如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典型婚姻家事案例等資訊。在主題上涵蓋婚姻家庭繼承領域權利保護問題,如性別平等、婦女權益保護、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權益保護等基礎法律議題;與婚姻家庭繼承有關的新型財產、新型權利等新型法律實務難題;婚姻家庭倫理方面社會學、心理學等相關社會科學議題。

       本系列群無意走向綜合群,如單純刑事、商事、勞動、交通事故等其他領域話題可另行解決,但與本群主題交叉的除外。

三、入群方式

       為保障本群安全、高質量及可持續發展,防止濫加群,本群對外不作任何宣傳,群規則只刊發於「家事法苑」微信公號自定義菜單及每期公號推文的文末。群友入群由群管理員專人統一審查、邀請新人入群。

       1.請擬申請加入「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者先添加以下任一群管理員個人好友:李凱文助理(微信號:13240475703)、陳貝貝助理(微信號:18817836410)、郭琪助理(微信號:15600520634),申請信息務必請註明:「城市+單位簡稱+真實姓名,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

       2.請擬申請加入「繼承法苑實務交流群」者添加陳貝貝助理(微信號:18817836410)管理員個人好友,申請信息務必請註明:「城市+單位簡稱+姓名,繼承法苑實務交流群」;

       3.請擬申請加入「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者添加李凱文助理(微信號:13240475703)管理員個人好友,申請信息務必請註明:「城市+單位簡稱+姓名,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

       新群友認真閱讀管理員發送的本群規、承諾將嚴格遵守後,管理員方可拉其入群。

       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A-H群),管理員每天統一分享資訊,群友只加一群即可,不必重複加群。

四、實名交流

       本群實行實名(真實身份)交流制!

       群友入群後應馬上按要求修改群暱稱,點擊群界面右上角三個點標誌,向上划動屏幕,出現「我在本群的暱稱」點擊即可修改:

       1.律師署名方式:省份+城市+姓名+律師,如:北京***律師、山東淄博***律師,群暱稱中不得顯示電話、律所名稱、字號、具體部門職務、業務方向及其它帶有商業營銷色彩文字。

       2.公證員署名方式:省份+城市+姓名+公證員,如:上海公證員李**;

       3.學者署名方式:學校簡稱+姓名,如:北大王**,廣西師大李**;

       4.學生署名方式:學校簡稱+身份+姓名,如:中科大博士生張**,吉大碩士生李**,北大本科生丁**;

       5.法官、檢察官署名方式:省份+真實姓氏+法官或檢察官的方式,如北京李法官、黑龍江王檢察官;

       6.民政部門、婦聯、媒體等其他界別群友參考前列署名方式,省份+城市+職業+姓名,如:北京婦聯***,上海公司法務***,人民日報***。

       群友不能接受實名規則的免入,入群後應當立即按照要求修改群暱稱,經過群管理員三次提醒仍不配合的,管理員有權將其移除出群。

五、尊重群友

       尊重群友,未經事先允許、不得隨意添加其他群友為個人好友。

       嚴禁違反群友意願,發送廣告等商業信息、擅拉群友加入其他主題群等不良行為,一經舉報,立即移除出群。

六、溫馨免打擾提示

       如群消息過多,影響本人工作、學習及休息,可在手機右上角,點開群設置界面開啟「消息免打擾」,定期瀏覽群信息、參與互動即可。

七、友善發言及禁忌

       本群群友來自於法律職業共同體各界別,大家非常難得聚在一起,特別要注意自身形象,互相尊重;

       群內嚴禁閒聊,只研討專業問題。發言交流要注意顧及他人感受,就事論事,不要有任何人身攻擊、貶低他人人格或針對其他群體的偏激言行。

       嚴禁轉發或發布招聘、推銷、心靈雞湯、拉票、優惠券信息;嚴禁轉發涉及政治性的資訊;嚴禁轉發律師個人及律所營銷的帖子;與本群專業領域不相關的公、檢、法等機關、機構及組織的純官宣資訊同樣不宜轉發本群。

       本群除農曆大年三十、大年初一、大年初二;農曆八月十五(中秋節);公曆12月31日及1月1日外,不允許在群內發紅包。

八、分享注意事項

       本群鼓勵群友分享與本群第二條主題及範圍相關的各種審判動態、典型判例及最新法律法規及地方法院審判意見等,尤其鼓勵群友分享自己原創的相關實務研究文章,包括分享自己個人網站、博客、微信公號上的文章。故本群禁止任何形式的營銷行為,群友分享的文章頁面上儘可能不要附有過於明顯帶有營銷色彩的個人照片、宣傳文字及過於詳細的名片式聯繫方式。

       本群謝絕分享過於簡單的普法、相關問題說明性的「軟文」及單純訴訟技巧類的文章。

       群內嚴禁功利性地推送微信個人名片及公眾號名片;微網站名片及連結;個人網站連結、博客連結,嚴禁將相關專業資訊貼到自己的個人網站、博客或公眾號上再推薦連結到微信群這樣以提高點擊率、博粉為目的商業推廣做法。【註:「家事法苑」公眾號(微信號:famlaw)已做到了去商業化,可參考】

九、交流方式建議

       鼓勵、提倡群友開展與群主題密切相關的理論與實務的互動交流。

       本群交流問題,可由個案切入,但禁止單純的個案辦理諮詢,應先概括基本事實,從中提取有理論及實務研討價值的一個或幾個問題集中深入交流,最後以旗幟鮮明的問題進行討論。

       本群交流問題的方式建議為:應先主動查找必要資料,一次性把基本案情、事實敘述清楚(不要再讓群友追問事實)並註明自己的初步看法,能附上相關法律法規法條及司法解釋等依據為宜,拋磚引玉,希望聽取群友的意見和建議。

       群友在解答問題時,也應先思考,較系統闡述自己對此問題的看法及觀點,不要採用漫無邊際地三言兩語聊天式交流,以免造成刷屏、影響群友。

       群友可在群內暢所欲言,嚴禁群友不管基於任何目的、未經發言群友同意、擅自截屏在群外分享、使用,如有違反,一經發現,管理員有權清理出群。

十、尊重智力勞動成果

      尊重智力勞動成果,群內分享資訊僅供群友學術及實務探討、交流及研究使用。

       資訊搜索、編輯、整理需日復一日,耗費相當時間與精力。正常情況下,我團隊每天收集、分享、推送的資訊信息,月底彙編起來就是每月的「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資訊簡報(下載:http://www.famlaw.cn/download.aspx)!

群友不宜經常性地或整體性取材本群資訊信息,上傳到網絡(個人網站、博客、公號等自媒體)、轉到自己或其他的微信群、QQ群,或為其他非研究用途使用。

       規範使用本群資訊,應註明資訊來源於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

十一、違規及處理

       群友應自覺遵守本群規則並接受群主及管理員的善意提醒及勸告;

       對於違反群規則的行為,群主或管理員有權、有義務即時制止。

       群友違反群規則經提醒三次,不回應、不接受,管理員可直接移除本群;

       群友間應友善相處,如發生爭議,應保持克制,務必不要與其他群友或管理員爭執、造成刷屏,影響其他群友。建議發生爭議時,建議群友及時向群主或管理員反映,由群主或管理員給出處理意見。

 

       良好的群的氛圍,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共同呵護!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建陽光下專業領域內律師、法官、檢察官、學者、公證員、房管、民政、婦聯等政府公務人員、法務工作者及其他法律從業者、學生、媒體等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探討交流的和諧平臺!

 

「家事法苑」微信群管理員團隊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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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易娛樂8月17日報導  據臺灣媒體報導,羅霈穎告別式8月15日圓滿落幕,和父親長眠桃園大溪,而她生前善於投資,擁有6棟房產,因為她生前沒立遺囑,所以怎麼分配也是重點。如今她生前擁有6棟房產,價值高達4億元臺幣(約9448萬人民幣),遺產問題怎麼分配,于美人也表示這是家務事,不會介入處理。此外,于美人一路操辦羅霈穎後事,相關支出還未結算,確定後會再對外公布。羅霈穎生前沒立遺囑,據TVBS報導,律師劉韋廷透露,按照一般的繼承程序,媽媽和哥哥要先繳納遺產稅完,剩下的才平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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