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孕姐
前幾天看了一位網紅吳傑臻律師的採訪文章,看完下來感觸頗深。吳律師說,他在婚姻法領域執業七年,他的團隊每年處理的離婚案件有上百件,他對離婚率逐年上升有了切身的體會,對離婚時男女雙方互相攻擊,撕得頭破血流的場景也是見怪不怪,而且兩類寶媽的離婚案件最難打,結局往往也比較慘,那就是家庭主婦和忍受家暴的寶媽。網紅離婚律師直言:離婚時下場很慘的都是以下兩類媽媽,很殘酷。
在家當家庭主婦的全職媽媽
這位吳律師說,他代理的離婚案件中,有65%以上的當事人是女性,其中有一部分是家庭主婦,她們共同的一個狀態就是隨著婚姻的破裂,她們的生活開始逐漸崩塌,她們的眼中,有一種看不到未來,前所未有的迷茫狀態。
很多女性沒結婚時,原本有自己的事業和收入。但隨著結婚生孩子,家庭需要一方多花點精力,一般都是女性放棄事業,在家當一個家庭主婦,全身心照顧家庭和孩子,讓老公沒有後顧之憂的打拼事業。然後隨著男方事業越來越紅火,有了二心,兩人鬧到離婚的地步。而女方一直守著家庭的一方小天地,自己沒有收入存款不說,有些女方不管錢,連男人有多少產業和資產也不知道。這樣的離婚案件打起來麻煩,因為男人一旦狠心起來,他會各種不配合,除了當事人,旁人很難知道他具體多少財富,不願讓女方分割財產。但女方覺得自己為了家庭犧牲了事業和時間,自己也被耽誤了,理應分割男人打拼下來的財富,這樣離婚案都會陷入漫長的拉鋸戰。
但是婚姻法對財產的私有化保護,再加上家庭主婦不是一種職業,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男方真的絕情,打算離婚時做好準備,被離婚的全職媽媽能淨身出戶就是萬幸的。雙方感情好的時候:「你不用出去工作,我養著你,聽起來既美好又有安全感」。但是一旦感情破裂,走到離婚的地步,就變成了:「是我養的你,錢是我賺的,你吃我的喝我的,還想分我財產,你連自己都養不活,怎麼養孩子」。所以很多一心為家的家庭主婦,人到中年,遇到老公出軌,有二心,被離婚,被淨身出戶,最終鬧個錢也落不著,孩子也爭不過的下場。希望所有的女性要明白,在現有的法律和社會環境下,家庭主婦是風險最高的職業之一。
一直遭受家暴的媽媽
除了家庭主婦,一直遭受家暴的寶媽離婚官司也很難打,結局也比較慘。要知道家暴只有一次和無數次。在婚姻裡,男人出現了家暴行為,如果媽媽提出離婚,男人就會開始求饒,道歉,發一些連自己都不相信的誓言。用孩子當籌碼,用父母當說客,讓媽媽不要離婚。媽媽因為心軟,對孩子的顧慮選擇妥協。那麼以後男人只會更加得寸進尺,然後再求饒,再發誓,媽媽再妥協,這樣的媽媽很難真正下定決心離婚。
而且在中國因為家暴提出離婚的,有關部門第一解決方案就是調解,這都增加了遭受家暴媽媽的離婚難度。而且具有暴力行為的男人,離婚時往往會原形畢露,自私自利,錢和孩子媽媽都很爭取到。所以在婚姻裡,第一次遇到家暴的時候,媽媽就要有及時止損的決心和勇氣。除了留好證據外,也要保證自己有獨立的經濟能力,這樣走到離婚的地步,有能力爭孩子的撫養權,對孩子和自己都是一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