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門口的「按摩養生」廣告實際上是「賣羊頭狗肉」。它允許他人賣淫,組織「小弟」站在街上招攬顧客,甚至發動計程車司機通過微信介紹「客人」,提供高額介紹費。昨天,記者從思明警方獲悉,一周多前,嘉連派出所結合「春防」專項安防工程,打掉一個賣淫窩點,抓獲8名犯罪嫌疑人。
襲擊:警察摧毀了賣淫場所
4月中旬,嘉連派出所民警開展轄區流動人口宣傳執法專項活動。轄區一位居民反映,龍山中路附近有一家掛著按摩招牌的保健店。從深夜到清晨,形形色色的可疑人員來來往往。
民警調查發現,每天晚上10點以後,路邊都會有兩三個「小兄弟」,悄悄地問路人:不用按摩,很安全舒適。如果行人同意,「小弟」帶人進入一條長長的巷子,進入二樓的按摩店。
經過3天2夜的蹲點,警方初步懷疑這是賣淫場所。4月14日深夜,街上人很少,律師的「弟弟」也從按摩店退了出來。嘉連派出所出動警力襲擊按摩店。王某、李某、吳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當場被抓獲。
調查:哥「皮條客」收「介紹費」
經審訊,該團夥主要成員為王某、李某。招徠客人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安排「小弟」站在街上,見到男性路人時搭訕;另一種是利用微信「啟動」計程車司機,幫助「招徠顧客」,即當個別計程車司機遇到「NE」時「愛迪」的顧客、計程車司機都會向客人介紹自己,從中他們會主動介紹自己。介紹費是要收的。
據初步調查,如果計程車司機帶客人來,王某等人給他們50%的分數。計程車司機一次按「客人」400元「消費」可獲200元「介紹費」。
警方:計程車司機也將被起訴
目前,王某、李某等涉嫌容留他人賣淫的團夥成員已被刑拘,吳某等涉嫌賣淫嫖娼的,被判處行政拘留。此外,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幫助「律師」賺取「介紹費」的計程車司機。
「計程車司機涉嫌介紹賣淫罪的,還將依法以賣淫團夥與嫖客「撮合」罪提起公訴。據警方介紹,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引誘、拘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圖文來源於網際網路,刪除侵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