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今天終於更新啦,最近疫情以來,我,好吧,其實疫情跟筆者更新沒啥影響,最近就是有點懶,哈哈。
今天筆者在頭條上連續刷到了好幾個基本上一樣的視頻,是前兩天剛開播的電視劇的劇情,電視劇叫《我是餘歡水》,找了半天。。。
反正大概就是餘歡水和前妻離婚,淨身出戶,實在是走投無路,這時候就想到當時自己借了十三萬塊錢給自己的好朋友,他找到好朋友之後想拿回自己借出的錢,結果這位好朋友就各種推三阻四,
然後飈出了下面這讓人發毛的臺詞:
你不就是想要錢麼?至於一會離婚一會買車的麼?(對啊,我要錢啊,我找點理由是給你面子好吧)
你拿我當兄弟麼?啊?不就是想要錢麼(是,我要回屬於自己的錢怎麼了?)
是不是怕我不還給你啊?(說真的,本來不怕的,你這麼一說我怕了)
十三萬算個屁啊(說的這麼好聽,既然算個屁你倒是主動還錢啊,切)
我分分鐘給你!(那你倒是給啊)
我會還給你,但是得看到心情(哎喲我了個)
說完拍拍屁股走了,我說大哥,你不是分分鐘還錢麼?你剛剛那一段話說的應該心情也很美麗啊,給錢給還上唄。
這哥們走了之後,餘歡水接到了父親的電話,從這通電話情況來看,估計主角借給朋友的錢還是當時他母親走的時候收到的親戚朋友的奠金等費用。真是、、、哎。
男主崩潰了,我也崩潰了,我認為我不寫一下文章給大家,大家以後萬一也遇到這種事情崩潰了咋辦?於是我奮筆疾書。
郭京飛飾演的主角餘歡水他想幹嘛?
他只不過是想要回屬於自己的錢而已!
怎麼就跟十惡不赦一樣?
怎麼好像就為人不齒一樣?
明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啊。
怎麼到頭來,我這要回自己錢的人反而被說三道四,被各種冷嘲熱諷呢?
怎麼欠錢的還是大爺了呢?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
我翻翻評論,一群和我一樣正直的人都看不下去了。
有人也評論說起訴,強制執行看他給不給。
我為這位朋友的法律意識點讚,但是這條評論下面也有的朋友評論,你起訴執行到時候黃瓜菜都涼了。
為此我認為需要寫篇文章來說說借錢這些事情,告訴大家如何規避法律風險,以下就是最強借錢指南,請注意查收!
1、從開始注意,能不借錢就不要往外出借。
有人估計會笑我,說律師你這啥建議啊,哪能不借呢?畢竟都是好兄弟姐妹,好朋友的。
你們別急,聽我繼續說,電視劇裡餘歡水借出去的錢難道不是好兄弟?鬧成啥樣了?生活中這種例子少麼?不少。
那是不是交情就沒了?其實不是,我是有底氣才說這種話的。
因為現在的融資和借錢的渠道實在是太多了。
微信、支付寶的借錢我就不說了,耳熟能詳。
還有各大銀行的信用貸款,這就沒了?多著呢,頭條、微博、百度,這些網際網路公司有幾個沒有網貸業務的?
短時間內周轉的方法太多了,因此一旦出現朋友找你借錢,一定要搞清楚借錢的情況,到底是因為什麼要借錢,如果是臨時周轉,我認為完全可以通過以上渠道,對不對?
如果是日常開銷,日常開銷都要找你借錢的話,我覺得這錢想要回來的風險的確真的挺大的。
以上是很好的朋友,如果是一般關係的,什麼網友啊、沒說幾句話的同事啊什麼的這些「朋友」,通通不借。為什麼?因為按照生活經驗,估計這些人找你借錢的數額一般不會太大,大我相信你不會借的,但是你借了之後如果對方不還,你的維權成本會很高,舉個例子,假設2000塊錢,這個人可能已經不跟你一個城市,你甚至不知道對方叫啥,到時候起訴,兩眼一抹黑,去哪找去?
所以到時候你就是給自己找罪受,不要吧,自己辛辛苦苦賺的錢,這麼便宜壞人也不是個事情;要吧,算算成本實在是不划算,左右為難。
因此能不借呢,儘量就不要往外借錢。
2、如果你實在要借,請量力而行。
我前兩天還處理一個案例,好兄弟啊,誰跟誰啊。當時借錢給朋友都是通過自己借唄、什麼網貸的方式借給人家的,結果後來這人看攤子一下子扯大了,直接跑路了,什麼兄弟?兄弟個屁。是兄弟就不會讓你網貸借給他。因此請愛自己,你如果是正規渠道的貸款也就算了,你分分期不行自己給堵上,怕就怕在萬一是來路不明的網貸,給你徵信造成影響,那就麻煩死了。
3、實在沒辦法,實在要借,過程中應該如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在這裡,筆者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告訴大家,一定不要不好意思、一定不要愛面子。
該打的借條一定要打,該走的帳目一定要走。
千萬不要隨意。
很多人說,律師放心,我有轉帳記錄的,沒借條沒事的,轉帳記錄還能假的啊?
很多人不理解啊,錢是什麼?錢就是錢。
你轉給我五萬塊錢,這五萬塊錢有太多情況了,我來給你們說說。
能不能是電腦給你搞壞了,你賠錢給我的?當然可以。
能不能是你之前欠我錢,現在還給我的?當然可以。
能不能是你買我的東西打的貨款給我?當然可以。
那麼,你如何證明這筆錢是借給我的而不是我說的上面幾種情況?有人說,也不是你說是啥錢就是啥錢啊,對啊,沒錯啊,但是證明這筆錢是借款責任在你啊。所以借條很關鍵!
4、交付記錄真的很重要。
以前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一般來說你有借條,法院基本上認定借貸成立,判令借款人還錢,但是隨著民間高利貸和套路貸的日益猖獗,現在國家嚴厲打擊套路貸等非法活動,因此在民間借貸的審理上就嚴之再嚴。
由於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是典型的實踐合同,在現在的民間借貸案件審理環境下,如果你無法舉證證明款項交付的過程。一旦對方抗辯未收到借款,你極有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因此能轉帳就不要現金,能一次性轉帳就不要多次轉帳,配合借條是能多詳細多詳細。
相信我,前期做好工作,你後期肯定少吃虧。
5、大膽的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能給省很多事情。
在起訴時,我們是需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詳細信息的,光有名字是遠遠不夠的,如果前期準備好這項工作,你後面一旦起訴會省很多事情。
好了,錢你借出去了,你也按照我說的固定好轉帳記錄,也讓對方打好了借條,更是留下了身份證複印件。
但是悲催的事情,或許對方不還錢這種事情還是給你攤上了,你是求爺爺告奶奶,對方就是不還錢,起訴不起訴?有人說,起訴也不一定贏,贏了也不一定拿到錢。
這話說的,錯了麼?的確沒錯,的確會遇到這種最極端的事情,但是難道天底下最糟心的事情都給你遇到了?
難道你不起訴自己還能要到錢?不可能的,到那種程度的時候,你應該相信法律,也只能相信法律,更最好相信法律。
但是起訴就那麼簡單的麼?當然不是,有幾個簡單的問題需要給你們說說。
1、請不要在權利上睡覺,因為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懶漢。
常看我文章的人估計都學會了,都知道我說要說什麼了,沒錯就是訴訟時效。
簡單來說訴訟時效就是,權利不用,過期作廢。
這個法律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督促大家不要偷懶,自己的權利要早點爭取,這樣大家都方便,因為你拖得越晚,事情就會越複雜。
這個講起來也有很多內容了,反正一句話,如果一旦確定對方進入破罐子破摔的地步,馬上起訴就沒毛病了,最好就是在三年以內。
2、穩贏麼?律師你包贏麼?
筆者在工作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作為當事人,尤其是利益關係很大的案件的時候,如果我是當事人的話,我也挺喜歡律師能包贏的。
但是法律規定律師是不能保證案件一定勝訴的,但是筆者認為,如果你按照本文章說的,在借錢的全過程中都做到了律師要求的,那麼你的案件勝訴概率一定會比沒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