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紅樓夢》裡的胭脂能吃,現在的胭脂也能吃。
童話大王鄭淵潔的作品,被稱為「寫給成年人的童話」,其中有一個情節:男主陪女朋友買化妝品,開玩笑說:「這對你們來說是化妝品店,對我們來說是食品店,因為最後是要被我們吃掉的。」
這話多少有點少兒不宜了,但事實就是事實:你見戀人親熱的時候,誰是洗乾淨臉、素顏才讓吻臉的?
胭脂、花粉、包括現在的BB霜、粉底、乳液以及什麼膏、什麼水的,都不是可供飽腹的食物,但也都不是劇毒。少量地吃下肚去,是不會造成嚴重危害的。
當然,在《紅樓夢》中,愛吃胭脂的寶玉無疑是好色的代表。但也不能認為,寶玉的「吃胭脂」一律是非禮。金釧兒是主動挑逗寶玉來吃她嘴上的胭脂,鴛鴦是寶玉要求吃她嘴上的胭脂。但是在黛玉屋裡,請湘雲替他梳頭的那次,他也曾「順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邊送」,這又是調戲誰了?
而湘雲的反應是伸手打落,還說他「這不長進的毛病兒,多早晚才改過?」可見寶玉吃胭脂(不管是不是擦在嘴上的)的習慣由來已久,並不是「通人事」之後的調戲女性行為。
我不否認寶玉好色。但在吃胭脂這個引人遐想的動作,還真不能與「好色」劃上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