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滅火器
3.1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滅火原理
二氧化碳系惰性氣體,本身不燃亦不助燃。覆蓋火區可隔絕空氣,使火熄滅。二氧化碳滅火器利用其內部充裝的液態二氧化碳的蒸汽壓將二氧化碳噴出滅火。
4.2二氧化碳滅火器的適用範圍
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撲救600伏以下的帶電電器、貴重設備、圖書資料、儀器儀表等場所的初起火災,以及一般可燃液體的火災。
4.4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4.4.1手提式滅火器
滅火時只要將滅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場,在距燃燒物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隻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時,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
或金屬連接管,防止手被凍傷。滅火時,當可燃液體呈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應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流由近而遠向火焰噴射。
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使用者應將喇叭筒提起,從容器的一側上部向燃燒的容器中噴射,但不能將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噴到可燃液面上,以防止將可燃液體衝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
4.4.2推車式滅火器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一般由兩人操作,使用時由兩人一起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燃燒處,在離燃燒物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並展開噴射軟管後,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順時方向旋動手輪,並開到最大位置。滅火法與手提式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樣。
4.5注意事項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如果在室外使用時,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如果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時,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4.7二氧化碳滅火器的維護
4.7.1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通風處,不得接近火源,環境溫度-5~+45℃之間為好。
4.7.2滅火器每半年檢查一次重量,用稱重法檢查。稱出的重量與滅火器鋼瓶肩部打的鋼印總重量相比較,如果低於鋼印所示量50克的,應送維修單位檢修。
4.7.3每次使用後或每隔五年,應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水壓試驗壓力應與鋼瓶肩部所打鋼印的數值相同。水壓試驗同時還應對鋼瓶的殘餘變形率進行測定。只有水壓試驗合格且殘餘變形率小於6%的鋼瓶才能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