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八,黃道吉日,高粱抬,抬上紅裝, 一尺一恨,匆匆載,裁去良人,奈何不歸,故作顏開,響板紅檀,說得輕快,著實難猜……
最近,《囍》這首歌十分的火,就此巫女想來說說冥婚中愛情的那些事。歌詞的內容有很多的版本,我比較喜歡的版本是,男子考取功名歸來,意與青梅竹馬完成婚約,不料,女子遭惡人玷汙,不堪受辱自殺,男子傷心欲絕,為遵守諾言舉行了冥婚,與心愛的女子共赴黃泉。
谷則異室,死則同穴。謂予不信,有如皦日。---《詩經-王風- 大車》
(我對天發誓)今生活著的時候,如果不能結為夫妻同居一室,那麼死後我也希望和你合葬在一個墓穴中,日後,當你對我的話有懷疑時,請抬頭看看天上永不消逝的太陽。
愛情是世界上最真摯的感情,生前廝守,死後並穴。然而世事難料,無論是古時還是現在,突如其來的禍事讓很多神仙眷侶沒能完成這場隆重的婚禮,生者空留傷心牽掛,死者空留遺憾不舍。為了讓信守諾言,痴男新女們會如期舉辦婚禮。
古時無論是白喜還是紅喜,婚禮進行的流程是相似的的。
冥婚有遷葬和嫁殤之分。遷葬,首先有媒婆說媒,這叫「陰媒」或「鬼媒人」,雙方父母同意後就要請算命先生合生辰八字,然後定親下聘,雙方交換龍鳳帖,由陰陽先生看取一個破土安葬的黃道吉日,最後女方起靈,到男方墳地進行夫妻合葬。
《元史-烈女傳一》(卷200)記載,時有東平須城女子楊氏。其夫郭三戰死沙場,其母逼其改嫁。其家公可憐楊氏,料想楊氏此後必定改嫁,又不願兒在陰間孤苦,遂尋已故女子與兒合葬,楊氏聽聞傷心欲絕,絕食五日,上吊而死,遂了卻心願,得與其夫合葬。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韌如絲,磐石無轉移。可憐有情人,生不可相依,死必能相伴。
嫁殤就是男女其中一方未成年時去世了,另一方嫁過去或是娶過來。若是男方已逝,則女方要守一輩子活寡。若是女方過世,男方可以再娶(只能是妾)小妾,並且洞房花燭夜時,將原配(紙人)和紙人新郎放在床架上以示尊重。由於這種嫁殤對女性來說是不公平的,在這裡就不多加評論了。
當然也有一些相當痴情的人,為了偉大的愛情,為了殉情,而去舉行冥婚的。
《元氏縣誌》裡明確記載「在南佐村西北隅,書院路所經由也,橋西南塔有古冢,山水漲溢,衝擊略不賽移,若有陰為封護者,相傳為梁山伯祝英氏之墓。」
話說那祝英臺的爹爹嫌貧愛富逼英臺嫁給馬家公子,生生拆散了這苦命鴛鴦,梁山伯被相思病害死了,英臺為讓山伯瞑目,答應嫁與山伯。 結婚那天,英臺裡邊穿喜服,外邊穿孝衣。花轎走到梁山伯的墳時,怪風颳的紅轎難行,英臺下轎,撲到梁山伯的墳上就哭,哭啊,哭啊,墳「呼嘎」一聲裂開了,祝英臺一頭扎進墳裡去了,墳裡飛出了一對白蝴蝶。
現代中也有,2015年臺北那場盛大的冥婚男主角賴先生,因為無法對女友的死釋懷,在結婚書上月上了印章,捧著披上婚紗的骨灰迎娶了新娘,鄭重地交換了戒指,拜過了堂後,毅然燒炭自殺,追隨女友而去。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一封紅諫將親朋好友請,一抬花轎贏得美人歸。郎著狀元大袍,奴戴鳳冠霞帔,十裡紅妝歡送,一拜天地神明,二拜父母敬孝,三拜夫妻恩愛,雙喜並排幸福挽,四口相依子孫滿堂。
枕前發盡千般願。要修且待青山爛,水面上秤砣浮。直待黃河徹底枯。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見日頭。——《菩薩蠻-枕前發盡千般願》
愛情,即使還海枯石爛亦不會變,囍,便是最珍貴的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