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慘忍!山西15歲女孩疑遭6名同齡人強迫賣淫後遇害,最小疑犯僅14歲!

2021-03-05 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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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一段「陝西神木15歲少女

被數名同齡人強迫賣淫後被毆打致死」的

消息引發關注

網傳消息中涉事少女的家屬說

女兒劉雨(化名)確實於9月出走後至今未歸

11月20日

警方通知他們去辨認屍體

23日

神木市公安局一民警答覆家長疑問時稱

網上流傳信息真實

▲圖為家人提供的劉雨身份信息 受訪者供圖

11月25日

神木市人民政府發布官方通報

據神木市人民政府官網消息

2018年11月19日

神木市警方偵破一起故意殺人案

一名初中女生遇害

六名嫌疑人全部抓獲到案

(均屬未成年人)

針對該案,神木市委、市政府立即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公安機關全力偵辦,並組織相關單位在全市迅速開展隱患排查,切實加強未成年人管理和教育。

目前,案件正在深入偵辦中。

劉雨(化名)的父親告訴新京報記者,劉雨今年15歲,剛上初三。他們一家是山西呂梁市興縣人,一家人來到陝西榆林神木市打工。9月22日傍晚6時許,劉雨突然告知家人,有同學問她借書,她去送書,隨後出了門。此後父親再未見過女兒。

在她失蹤十天左右,父親報了案,後來還在網絡上發了尋人啟事。

劉雨的父親說,此後,再也沒有劉雨的消息,直到11月20日,警察突然把他們帶到殯儀館讓辨認屍體。「屍體被分成幾塊,又做了一個DNA檢測,現在結果還沒出來。」

21日,網上突然流傳一段信息,信息中稱,「2018年農曆9月23日下午四時許,犯罪嫌疑人楊某、白某某、賀某帶被害人劉雨(化名)去金鵬商務賓館賣淫,後因嫖客不滿意,犯罪嫌疑人楊某、白某某、賀某、張某某、喬某某五人將被害人劉雨帶至神木市東山路果園附近燕合峁渠居民區楊某叔叔家,在二樓東面臥室將被害人劉雨衣服脫光後,五名犯罪嫌疑人輪流用皮帶、拳腳、磚頭對被害人劉雨進行長達數小時的毆打。第二天楊某等人發現被害人劉雨死亡後,將情況告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夥同白某某等五人在另外一間臥室將被害人劉雨屍體肢解後,李某某、楊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共同將劉雨的屍體在附近一牆角掩埋。經犯罪嫌疑人楊某等人辨認埋屍地點後,在嫌疑人辨認的埋屍地點找到被害人劉雨的屍體。」信息中還提到,六名嫌疑人均為劉雨同齡人,年齡在14-17歲之間

劉雨父親說,警方告知他,消息是刑警隊準備從神木縣上報至榆林的,不知是誰洩漏了消息,現正在追查。「警察說,幾個嫌犯都抓到了,他們都交代了,也指認了地點。」

23日上午,神木市公安局一民警答覆家屬問時稱,網上流傳信息真實,系神木市公安局向榆林市公安局匯報案情時流出,「這發出去的是事實,只是時間不對,劉雨遇害時間不是農曆9月23日,是陽曆9月23日晚上,受害人劉雨遭受毆打,第二天早上發現她已經不行了,具體死亡時間還不能確定。」

▲在劉雨失蹤後,家屬發出的尋人啟事 受訪者供圖

近幾年,未成年人犯罪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

一件件惡性案件觸目驚心,令人不敢相信竟然是由一群未成年人所犯,簡直比成年人還要殘忍。

然而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國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我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行為,均不負刑事責任。

而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爆炸、投毒等罪的,才要當負刑事責任,而且還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體現了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愛與保護,但也讓極個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囂張起來。

對此,很多網友認為,當前法律對未成年人惡性犯罪懲罰力度過低,甚至如同發了「免死金牌」,使之對犯罪更加肆無忌憚。

@男180女168以上高個群:同齡人?不要用未成年保護法保護這些未成年的魔鬼了!小時候這麼壞,長大了更是害人

@絲路微哥:希望能夠嚴懲而不是用未成年人保護法來保護這些未成年魔鬼

@麥可傑克橙:有必要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這樣不光保護未成年人,還保護成年人!

@沒有名字4772:嚴懲不貸

@廣納賢友:生命權是人的第一權利,對犯罪嫌疑人要嚴懲不貸,法治中國任重而道遠

下方留言說說吧

來源:神木市人民政府、新京報、陝西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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